中国人民大学获颁北京市“贯彻实施《学校体育工作条例》优秀学校”

24.04.2015  15:13

4月17至18日,北京市大学生体育协会第五次会员代表大会暨2015年理事(扩大)会议,中国人民大学党委副书记吴付来,体育部相关负责人参加本次会议。

因近年来中国人民大学在体育工作中取得的优异成绩,中国人民大学获得了由北京市教委颁发的“贯彻实施《学校体育工作条例》优秀学校”荣誉称号,吴付来副书记代表中国人民大学领取了奖牌。同时,吴付来副书记获得了“贯彻实施《学校体育工作条例》优秀校长”荣誉称号。

“贯彻实施《学校体育工作条例》优秀学校”每两年由北京市教委评选一次,今年,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等十所首都高校被评为“贯彻实施《学校体育工作条例》优秀学校”,这也是中国人民大学近年来首次获得该奖项。

中国人民大学历来重视校园体育工作,近年来,更是加大了对体育事业的投入力度,并于近期完成了新一届体育工作委员会的换届工作,学校各项体育工作呈现出新的气象。一是高水平运动队建设成就瞩目。2014年,中国人民大学承办了首都高校第52届学生田径运动会并取得了两项全国冠军。此外,校男子排球队、校网球队、校田径队等在多项全国性比赛中斩获冠军。二是“一拳一泳”体育教学工作扎实开展,学校确立了体育必修课程、俱乐部类课程、发展指导类课程三类课程共同发展的课程体系,形成了层次清晰、结构互补、运动与文化相融合的、具有人大特色的体育教学课程体系架构。三是群众体育活动取得新的进展。各类面向普通学生的竞赛活动全面开展,各支由普通学生组成的群体代表队在全国和北京市举办的比赛中屡获佳绩。今年,学校体育部开始推行“走出赛场,走进校园”学生体育代表队校园体育交流季系列活动,为高水平运动队员与普通学子搭建沟通桥梁。学校体育场地向师生免费开放工作也在积极推进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