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全国农业机械化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暨举办农机事故应急处置演练的预备通知

14.02.2016  18:28

农机安〔2016〕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机(农业、农牧)局(厅、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

为贯彻《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和中央领导关于安全生产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总结交流“十二五”农机安全工作和“平安农机”创建工作情况,分析当前农机安全生产形势,研究部署“十三五”农机安全生产和“平安农机”创建工作,规范农机事故应急处理,提升农机事故应急救援能力,经研究,计划于2016年4月中下旬,在广西召开全国农业机械化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同时举办农机事故应急处置演练。为提升会议成效,做好会议筹备工作,请各地做好如下工作:

一、提供书面交流材料

请各地于2016年3月10日前,报送会议书面交流材料(电子版)。材料应包括:1.“十二五”农机安全生产工作总结;2. 当地农机安全生产形势分析;3.“十三五”农机安全生产工作思路与重点措施等。

二、报送有关工作情况统计表

请各地于2016年3月30日前,报送2015年农机安全监理有关工作情况统计表(传真和电子版)。包括:1.2015年农机安全监理惠农政策实施情况统计表(见附件1);2.2015年拖拉机“三率”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3.2015年农机安全监管活动统计表(见附件3)。

三、拟邀请国家安监总局、公安部等部门参加会议和活动,请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机械化管理局,协调有关部门,积极做好会议和活动的相关筹备工作。

联系人:刘俊  联系电话:010-59193363  传真电话:010-59193341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农业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

2016年1月26日

附件1-2015年农机安全监理惠农政策实施情况统计表.doc

附件2-2015年拖拉机“三率”情况统计表.doc

附件3-2015年农机安全监管活动统计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