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出生三天丈夫消失 妻子起诉离婚获支持

01.07.2015  13:08
  丈夫张某在孩子出生三日后,便不辞而别。三个月后,妻子李某将张某诉至法院离婚。日前,密云法院审结此案,判决李某与张某离婚,孩子归李某抚养,张某每月给付孩子抚养费1200元。

  张某和李某2014年结婚,婚后感情较好,2015年生育一子。但孩子出生三天后,张某便不辞而别。李某经多次联系无果后,将张某诉至法院要求离婚。

  庭审中,张某辩称同意离婚,但要求抚养孩子。同时,张某表示自己怀疑孩子非其亲生。

  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和李某虽系自主结婚,但因双方缺乏沟通和理解,致使夫妻感情破裂,夫妻关系名存实亡,此婚姻已无维持之必要,且双方均同意离婚,故判决张某与李某离婚。关于子女抚养问题,应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处理。张某怀疑孩子非其亲生,但未提供充分证据,法院不予采信。鉴于双方所生之子尚处于哺乳期,且出生后一直由李某抚养照顾,故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法院判决孩子的抚养权归李某所有,张某负担孩子的抚养费。 责任编辑:程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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