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遭执法车撞死 交警认定学生负主要责任
25.12.2015 15:32
本文来源: 京城在线
学生遭执法车撞死,事件一出倍受人们关注,据悉,交警部门已经划定事故责任,死者樊某负主要责任。
12月11日11时50分左右,南昌十七中学学生樊某被青山湖区湖坊镇综合执法队褚某驾驶的一辆电动四轮车撞上,造成樊某当场死亡。
“因为当时他先摔倒,而且他有走机动车道的违法行为。四轮车驾驶员禇某负本次事故的次要责任。”目前事故双方已经达成赔偿协议。
学生遭执法车撞死,这个事件也像我们说明了要遵守交通法规,非机动车不要与机动车抢道,希望事件不要再重复上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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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12.2015 15: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