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艺术素质有了测评标准

07.11.2016  18:38

  2015年,教育部出台《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办法》。根据测评办法,学校要如实记录每一名学生的艺术素质测评结果,纳入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其中初中和高中阶段测评结果将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内容。东城区作为北京市首批试点之一,日前公布了《北京市东城区中、小学艺术素质测评标准(试行)》,本学期将在东城区13所中小学试行。

  根据东城区的测评办法,以学生为测评主体,由学生自愿进行申报。每名学生可以申报音乐、美术、综合等多项成绩,取所有申报的成绩中最高成绩进行折算计入北京市中小学艺术素质测评成绩。据了解,测评总成绩为100分,外加10分加分。

  东城区公布的指标共分为三级,以小学三至四年级舞蹈学科测评指标体系为例,一级指标包括基础指标、学业指标和发展指标。基础指标又包括课程学习、课外活动两个二级指标;学业指标包括舞蹈基础知识、舞蹈基本能力、舞蹈综合素养等三个二级指标;发展指标包括课外学习、舞蹈特长加分项。三级指标则更加细化,其中涵盖学生参加舞蹈课学习的出勤率、参加舞蹈社团小组的情况、舞蹈文化知识等16个具体指标。(来源:北京晚报  记者:牛伟坤) 【编辑:刘文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