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召开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专题会

20.04.2020  15:40

本网讯 4月16日下午,学校在东区主楼433会议室召开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专题会议,传达北京市教委文件,审议《中国农业大学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研究部署近期我校生活垃圾分类相关工作。会议由钱学军副校长主持,校长助理吴衍涛(挂职)出席会议。

钱学军副校长指出,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和新修订的《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北京市教委印发了《北京市学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通知,要求学校以立德树人为目标,着力提高全体师生的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环境意识。为落实文件精神,我校专题开会研究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成立一把手为组长的领导小组,推动学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有序展开,加强科学管理,形成长效机制,提高全体师生的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环境意识。

后勤保障处副处长皇甫国胜就教育部已经开展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做了介绍,对五月份即将实施的强制生活垃圾分类属地化管理的要求和今后工作的难点进行了通报。

后勤保障处处长张永生对起草《中国农业大学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进行了说明,并针对工作方案中任务分工等内容进行了详细的解读。

党政办公室、宣传部、财务处、学工部、研工部、实验室管理处、校医院、基建处等部门参会领导针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和各部门分工任务发表了意见。大家一致认为从三全育人的角度互相配合,共同做好对师生的思想教育、宣传贯彻和组织实施,培养师生的垃圾分类意识,养成勤俭节约的生活习惯。

王勇、范大年、张素梅、张银、武镒、马国玉、张元忠、汪久林等参加会议。

垃圾分类相关知识介绍:

根据《北京市党政机关社会单位垃圾分类实施办法(暂行)》文件规定,党政机关、社会单位垃圾分类基本品类主要包括:厨余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

1.厨余垃圾

是指党政机关、社会单位在食品加工、饮食服务、单位供餐等活动中产生的食物残渣、食品加工废料和废弃食用油脂,包括剩菜剩饭、菜根菜叶、骨骼内脏、果皮等,以及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产生的蔬菜瓜果垃圾、腐肉、肉碎骨、水产品、畜禽内脏等。

2.可回收物

是指在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已经失去原有全部或者部分使用价值,回收后经过再加工可以成为生产原料或者经过整理可以再利用的物品。

(1)废弃电器电子类产品

包括报废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扫描仪、投影仪、电视机、空调机等。

(2)其他可回收物

包括公开发行的废旧报刊书籍、废塑料、废包装物、废旧纺织物、废金属、废玻璃等。

3.有害垃圾

是指生活垃圾中有毒有害物质,主要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等。

4.其他垃圾

主要指厨余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之外的生活垃圾,以及难以辨识类别的生活垃圾。包括卫生纸、餐巾纸、污染纸张、灰土、陶瓷碎片等。

5.其他情况

(1)医院医疗垃圾要单独设置相应收集容器,按照医疗垃圾相关规定要求处置。

(2)学校、科研院所产生的危险废弃物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处置。

(3)各种建筑施工和室内装修产生的建筑垃圾和大件费家具等要按城市管理统一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