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限期填报公共建筑电耗限额管理基础信息的通知
06.07.2015 10:36
本文来源: 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根据2014年修订的《北京市民用建筑节能管理办法》(市政府第256号令)和《北京市公共建筑电耗限额管理暂行办法》(京建法[2014]17号)要求,我市开展了公共建筑电耗限额管理基础信息采集工作,采集范围是全市单体建筑面积在3000平方米以上,且公共建筑面积超过单体建筑面积50%的建筑,目前此项工作已基本结束。根据《北京市公共建筑电耗限额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对未按期填报基础信息的电力用户将进行通报,其年度电耗限额指标将参照同类建筑单位建筑面积电耗较低的前10%平均水平确定并考核。
现对上述未完成信息采集的单位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网站(www.bjjs.gov.cn)上予以公示,请相关建筑所有权人、使用人、物业管理单位于2015年7月10日前联系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完成相关信息填报工作,逾期将进行通报。
联系电话:68179881—825/1056,59958970
附件:未完成信息采集建筑名单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5年7月2日附件:未填报信息建筑名单(2015.7.6).xlsx
本文来源: 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06.07.2015 1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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