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全国电力价格专项检查有关文件的通知 京发改[2017]503号
各区发展改革委、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改革局、燕山发展改革委: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全国电力价格专项检查的通知》(发改价监〔2017〕548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本市实际情况,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 检查组织形式和分工
根据《通知》要求,此次检查由市发展改革委统一部署,由
各区发展改革委具体实施,采取集中检查、重点督查、下查一级、交叉检查等多种方式开展。市发展改革委负责检查2016年度环保电价执行情况,并对亦庄供电公司、城区供电公司进行直接检查。
对销售电价、输配电价、环保电价的检查,采取全面检查。对差别电价、阶梯电价的检查,采取“双随机”抽查,抽查覆盖率不低于50%。
二、 检查范围、时限、内容和重点
按《通知》的规定执行。
三、 工作要求
各区发展改革委要按照《通知》精神,精心组织,多措并举,严格依法行政,严格廉洁执法,确保专项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一) 高度重视,周密部署
各区要充分认识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有效缓解实体经济困难、助推企业转型升级作出的重要决策部署,对增强经济可持续发展能力具有重要意义。要认真部署、精心组织、细化任务、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切实履行好监督检查职责。
(二) 集中力量,突出重点
要在充分调研和梳理重点问题的基础上,明确检查目标,着重纠正和查处在电价执行中乱加价、乱收费的行为,切实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
(三) 及时沟通,加强协调
各部门之间、交叉检查督导组和当地检查组之间、各区发展改革委和当地电网企业及关联单位之间要保持及时沟通,推动专项检查顺利进行,共同做好电价检查工作。
(四) 发挥优势,创新方法
在沿用集中检查、重点督查、下查一级、交叉检查等检查方式的同时,创新方式方法,按照国务院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有关规定,落实推行“双随机、一公开”,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开展差别电价、阶梯电价检查。
(五) 依法行政,廉洁执法
要加大宣传力度,调动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监督。对于群众举报的价格违法问题要及时处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违法违规情节严重的案件,要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要严格检查纪律,检查中做到文明执法、公正执法、廉洁执法。
(六) 认真总结,及时上报
要做好信息反馈工作,及时反映电价检查工作的进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效。务必按照规定时间要求开展专项检查工作,检查结束后,要认真总结,并将书面总结报告、典型案例和相关统计报表于2017年10月15日前报送市发展改革委(市价监局)。
特此通知。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4月17日
(联系人:市价监局 赵楠; 联系电话:82283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