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岁女孩被车撞伤 获赔一万三千元

11.08.2015  17:06
  2014年7月,年仅一岁的小薇随家人开车外出,发生交通事故,小薇身体受到轻微伤害,但精神受到严重惊吓,小薇将肇事车辆司机及保险公司诉至法院,近日通州法院审结了此案,保险公司赔偿小薇各项损失一万三千元。

  原告小薇诉称:2014年7的一天,被告孟某驾驶小货车在北京市通州区京塘路撞到其父亲驾驶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两车受损,车内的小薇和祖父母均受伤,经交通队认定,孟某承担全部责任,小薇父亲无任何责任。事发后,小薇身体不适,精神受到了惊吓,导致高烧不退,并住院治疗,花费了大量的医疗费,故请求孟某及孟某驾驶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赔偿其损失共计2.5万元。

  被告保险公司同意在保险范围内赔偿小薇的合理损失,孟某同意对小薇超出保险的合理损失进行赔偿。

  经过调解,被告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同意在交强险范围内赔偿原告小薇各项损失共计1.3万元,诉讼费由孟某负担。 责任编辑:程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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