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足少年做义工 关爱别人找自我

19.03.2015  12:22

  门头沟区两名特殊的志愿者刘军(化名)、张宇(化名),日前结束了为期6个月的社区考察期。在这6个月中,他们参与了多项公益活动,在为别人送去关爱的同时,找回了正确的生活方式。

  刘军家住门头沟城区,今年17岁,半年前,因连续盗窃他人财物,被门头沟区检察院立案批捕。因刘军未成年,且犯罪情节较轻,检察院对刘军作出了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附条件不起诉主要是针对那些犯罪情节较轻,宣告刑可能为一年有期徒刑以下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而设立。”门头沟区检察院检察官赵晶解释说,“对于这样的孩子,我们给予他们6个月的考察期。这期间,孩子将在检察院、社区及家人的监护下进行教育和改造。考察期满后,对符合条件的未成年人,我们将不再起诉,并将这些孩子所有的犯罪记录封存,使他们能够和正常孩子一样生活、工作。

  去年初,门头沟区检察院与区义工联合会在全市率先推出了“义工惩教”制度,让失足少年通过参与志愿服务的方式,度过6个月的考察期。“我们研究了这些孩子的特点,大多存在没有一技之长、过早放弃学业、法律意识淡薄等问题。因此,我们联系了区图书馆和一些热心志愿工作的社会力量作为‘义工惩教’基地。同时,还邀请基地工作人员作为关怀员,引导这些孩子通过参与志愿活动,学会服务他人,关爱他人,达到惩教目的。”门头沟区义工联负责人骆笑然表示。

  去年9月,刘军在区图书馆开始了自己的志愿服务生活。“我的工作就是办理借书、还书手续,很快就学会了。一天,一个人来借书,夸奖我干活儿麻利,我很开心。”刘军兴奋地说。在关怀员的鼓励下,刘军利用双休日时间主动参加“清除小广告”、“关爱残疾人”等公益活动。同时,他还借阅图书馆里的电工知识教材,学习专业知识。

  顺利通过考察期的刘军回到学校,报名参加了电工大专班。“我打算考一个高级电工资格证。”刘军说,“以前我嫌上班辛苦,每天待在家里玩电子游戏。通过在图书馆做义工,我明白自己过去的想法是错误的。所以,我要考取高级电工证,找一份工作,自食其力。

  目前,门头沟区义工联已经成功帮助5名未成年人顺利通过了考察期,免予刑事起诉。“‘义工惩教’是门头沟区一项创新的工作举措,更是一个意义深远的品牌志愿服务项目。今年我们将设立更多像‘义工惩教’这样有意义的志愿服务项目,传递社会正能量。”门头沟区委宣传部部长彭利锋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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