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五年内大气环境质量得到有效改善的意见
运用法律和经济手段引导降低机动车使用强度,杜绝秸秆、垃圾、草木、园林废弃物露天焚烧,10万亩废弃矿山生态修复……这一系列为了首都蓝天而进行的“绿色革命”,将在未来5年逐一实现。
为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昨日,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关于全面提升生态文明水平促进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建设的实施意见》,提出,到2020年,生态环境质量实现总体改善,京津冀生态环境协同保护取得重大突破,大气环境质量得到有效改善,PM2.5年均浓度比 2015年下降15%左右。
大气污染成因复杂,治理难度大、困难多。在前期不懈努力的基础上,未来5年PM2.5浓度再下降15%左右的目标,更是难上加难。为推动这一目标的实现,《意见》给出了一系列综合措施的保障:今后5年将全面落实清洁空气行动计划,以统筹治理PM2.5和臭氧为重点,持续推进控车节油、压减燃煤、治污减排、清洁降尘,逐步消除重污染天气,实现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根据《意见》要求,在控车节油方面,本市将严格控制机动车增量,实施第六阶段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油品标准,通过法律和经济手段引导降低机动车使用强度,基本实现全市公交车辆使用新能源或低排放车辆;在压减燃煤方面,将严格杜绝劣质散煤,完成燃气、燃煤设施低氮改造,2020年煤炭消费总量削减至 900万吨以下;在治污减排方面,将深入开展石油化工、包装印刷等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开展餐饮油烟、露天烧烤等低矮面源污染专项治理;在清洁降尘方面,将建设信息化监控系统,严格控制施工、道路扬尘污染,杜绝秸秆、垃圾、草木、园林废弃物露天焚烧。
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是“十三五”期间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重中之重,也是首都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缓解资源环境约束、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意见》聚焦大气污染、水污染、生态系统退化等阶段性问题,加大环境治理、自然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建设力度,旨在为人民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使蓝天常在、青山常在、绿水常在,让人民群众在良好的环境中生产生活。
推动资源循环利用
人均生活垃圾产生量实现“零增长”
节约资源是破解资源瓶颈约束、保护生态环境的根本之策。作为节约资源重要举措之一的垃圾分类,一直以来都是城市管理难啃的“硬骨头”。
《意见》提出,未来5年将进一步实施循环发展引领计划,加快构建各类废物分类收集、再生利用、无害化处理的全过程管理体系,努力使各类废物“能分类、收得全、可再生、全处置”。在此基础上,须探索推进生活垃圾计量收费,加快布局覆盖全市的垃圾分类收集、清运、处置体系,加快建设焚烧等资源化处理设施,到2020年,全市人均生活垃圾产生量实现“零增长”,垃圾焚烧比例达到70%,基本实现原生垃圾“零填埋”。
同时,本市还将通过制定再生资源回收目录,充分运用物联网等新技术,创新再生资源回收模式,推动建立资源再生产品和原料推广使用制度,全面建设再生资源智能化回收体系。
提升绿化美化品质
各类绿道实现城乡全覆盖
“河水潺潺,绿荫成林”的生活环境是每一个城市人心之所向。《意见》明确提出,将在平原地区建设一批郊野公园和森林公园,打造主要铁路干线和重要道路两侧绿色景观廊道,创新推动一道、二道绿隔建设,建成集中连片、互联互通的环城公园环,在永定河、北运河、潮白河、拒马河四条重要水系两侧,因地制宜加宽加厚绿化带,形成连通区域、林水相依的生态廊道。
同时,本市还将不断加快推进湿地恢复建设,扩展城市湿地系统,恢复和新建湿地1.5万公顷,完成全市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治理10万亩,实施宜林荒山绿化20万亩。《意见》提出,力争到2020年,全市新增城市绿地2300公顷,建成各类绿道1000公里以上,平原地区森林覆盖率达到30%以上,基本形成覆盖城乡的绿道体系。
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
领导任内环境破坏终身追责
为从根本上杜绝打着生态文明旗号而建设的“形象工程”,《意见》还将建立体现生态文明要求的领导干部政绩考核机制,实行领导干部任期内资源消耗、环境损害和生态效益责任制,探索对政府部门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和环境责任离任审计,对造成资源环境生态严重破坏的,进行问题追溯,实行“党政同责、终身追责”。
而要实现这一目标,《意见》也给出了明确的路径,就是必须科学界定生态保护者与受益者权利义务,加快形成“生态损害者赔偿、受益者付费、保护者得到合理补偿”的运行机制。要研究生态系统服务价值测算方法,逐步开展价值评估计算。同时,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机制,研究完善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方法,推行第三方生态环境损害评估机制,探索环境仲裁制度,规范赔偿资金使用。
此外,《意见》还提出,将通过政府购买服务、PPP项目合作等方式加大支持力度,引导社会力量投入环境污染治理。
来源:北京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