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消除电梯安全隐患,着力解决广大群众最关心、最直接和最现实的电梯出行问题,大兴区质监局会同区社会办、住建委、财政局、法制办等部门起草了《大兴区关于推进老旧住宅电梯更新改造大修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并于2015年12月14日,经区政府第4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12月21日向全区印发。
按照《实施意见》,对产权主体不清、资金政策不明的老旧住宅电梯更新改造大修费用,大兴区财政将按照相应比例进行政府救济补贴。
大兴区区长谈绪祥要求各部门和各街乡镇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要充分认清老旧住宅电梯检测、维修、更新、改造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要创新观念,倡导引入社会资源参与救济工作,注意发觉具有公益事业心的企业组织,倡导将善款投入到老旧居民电梯更新工作事业当中,解决资金缺口问题;要加强研究,统筹推进,要及时发现和解决遇到的问题,发挥好联席会议制度,统筹推进,逐步解决大兴区老旧住宅电梯难题,为群众出行提供安全保障。
(大兴区质监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