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2017年总承包企业信用评价60分以下企业在施项目市场行为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

11.04.2017  16:22

  

  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委,东城、西城区住房城市建设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各集团(总公司),各省驻京建管处,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巩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专项治理“两年行动”成果,完善监管体制,优化建筑市场环境,促进首都建筑市场持续健康发展,我委将依据总承包企业市场行为评价结果,进一步加大差别化监管力度,组织开展2017年总承包企业信用评价60分以下企业在施项目的市场行为专项执法检查,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成立建筑市场行为专项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赵英杰副主任为组长,陈现忠委员、陶泳委员为副组长,建筑市场管理处、市建筑业管理服务中心、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市建筑业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市承发包交易中心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专项执法检查工作协调组织及具体落实,办公室设在建筑市场管理处。

  二、检查范围及内容

  (一)检查范围

  全市总承包企业市场行为评价60分以下企业承揽在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

  (二)检查内容

  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理(试行)》的通知(建市〔2014〕118号),严厉查处违法发包违法分包、转包、挂靠以及注册人员不履行义务、注册人员超范围执业、人员无资格从业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执法检查工作安排

  此次专项执法检查为期四个月,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2017年4月17日至7月28日)为检查阶段。市建筑市场专项执法检查工作组将依托建筑业管理服务中心对全市总承包企业信用评价60分以下的在施项目开展专项检查工作。定期以通报方式将检查结果情况向社会公示。

  第二阶段(2017年7月31日至8月11日)为总结阶段。专项执法检查小组对总承包信用评价60分以下企业项目的检查情况,在认真分析、总结的基础上,形成专项检查报告。向全市进行通报并抄送属地政府。

  四、工作要求

  (一)专项执法检查是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贯彻深化建筑业“放管服”改革,完善监管体制机制,运用信用管理成果,实施差别化监管。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一项重要举措。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确保专项执法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二)认真制定专项检查工作计划,开展专项检查时,检查组应统一使用现场检查专用表格,认真做好相关情况记录工作,确保每一受检项目都有检查档案。

  (三)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做好迎检准备工作。将相关资料统一存放于施工现场,并随工程进度补充相关资料。在检查中如不能当场提供相关材料的,检查结束前,应当予以补齐;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视同没有此类材料。对于不配合检查工作的单位,将进行全市通报。

  (四)检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应当出示行政执法证件,明确执法身份。在检查中涉及违法违规的行为要依法进行立案查处;及时将专项检查处罚情况向社会公示。

  (五)检查组人员要廉洁自律、严格执法,不准接受受检单位任何形式的馈赠和宴请,杜绝吃、拿、卡、要现象。

  特此通知。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7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