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日报】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奏响检察旋律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吹响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前进号角。《决定》的字里行间,检察元素非常丰富且分布广泛,许多重大制度设计和重大决策部署都与检察机关密切相关,尤其在保证公正司法方面赋予了重大责任、提出了更高要求,凸显了检察机关在法治中国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体现了党和人民对检察机关的重视和期盼。检察机关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必须牢记自身宪法定位,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奏响检察旋律,实现法治梦想。
以法治思维为指引,推动检察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决定》围绕依法治国主题,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论断新举措,通篇贯穿了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战略构想。检察机关是厉行法治的重要专门力量,处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主战场,更要始终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指导实践,保证执法理念、执法行为、执法方式等各个方面体现法治的要求,推动检察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要带头树立法治观念,强化法律意识,带头尊法、守法、护法,严格依照宪法和法律开展法律监督,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和权威。要更新执法理念,用司法职业独特的思维方式观察事物、思考问题、处理案件,尊重司法规律,秉持司法理性,信守司法规则。要严格遵循法定程序,坚持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并重,使人民群众在“看得见的正义”中感受到司法的公正与权威。
以忠诚履职为路径,凸显检察机关的价值作用。《决定》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规划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体布局。检察机关作为法治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牢牢把握总目标,主动融入总体布局,发挥好法治建设的参与者、引领者、保障者的角色作用。要围绕促进科学立法,针对法律监督中发现的重大问题,积极提出立法建议,助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建设。要围绕促进严格执法,依法查办和积极预防职务犯罪,监督纠正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探索提起公益诉讼制度,促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助推法治政府建设。要围绕促进公正司法,切实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坚决纠正司法不公,严惩司法腐败,助推司法公信建设。要围绕促进全民守法,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结合办案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在全社会弘扬法治精神,助推法治社会建设。
以深化改革为抓手,提高检察机关的执法公信力。《决定》提出,要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并强调必须通过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来实现。这是党中央从人民群众最期盼的领域和制约司法公正最突出的问题入手,对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其中多项涉及检察机关,改革力度之大、涉及面之广前所未有。江西是人民检察制度的发源地,站在推进新一轮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改革的历史新起点上,自当发扬苏区检察敢为人先、勇于担当、探索创新的优良传统,在继承中前进,在创新中发展。省检察院在深化改革中起着承上启下的作用,要主动关注改革进展,指导、协调、推动全省检察机关认真落实好各项改革任务。市、县检察院处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第一线,处在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改革的“终端”,要正确处理好顶层设计和基层探索的关系,在深化改革中主动作为、积极探索,为保证公正司法、提升检察公信提供实践依据。
以队伍建设为根本,增强检察队伍的法治能力。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离不开一支高素质的法治专门队伍。围绕提升法治能力,大力推进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高素质检察队伍建设,是检察环节落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各项任务的根本保证。要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充分依托江西丰富的红色文化资源,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引领检察队伍弘扬井冈山精神和苏区精神,坚定理想信念。要加强职业道德建设,以开展“增强党性、严守纪律、廉洁从政”专题教育活动为契机,引领检察队伍坚守职业良知,坚守法治底线。要加强业务能力建设,提升法治素养,引领检察队伍善于运用法律手段调解社会关系、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要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狠抓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落实,引领检察队伍把作风搞实、按法律办事,把风气搞正、按规矩办事。要抓住领导班子建设这个关键,切实把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同志选拔到领导岗位上,引领检察工作始终沿着法治方向健康发展。
(原标题: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奏响检察旋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