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设国际追逃办公室:发现外逃24小时内上报

14.05.2015  17:50

  中新社北京5月14日电 为集中资源督办追逃,北京市宣布成立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简称“市追逃办”),要求各单位发现中共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外逃的,须24小时内逐级上报;将研究每名外逃人员基础情况,实行“一人一档”,加强对“裸官”的监管。

  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北京市追逃办日前召开全体会议,决定建立追逃追赃工作协调机制。

  北京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叶青纯出席会议并强调,要突出抓好重点个案突破,实施挂牌督办制度,认真研究每名外逃人员基础情况,实行“一人一档案、一人一方案”,组织力量开展追逃追赃或劝返、遣返工作。他称,要强化对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的日常监督和管理,加强对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出入境证照管理。

  14日出版的《京华时报》报道了北京追逃追赃工作的三点要求:一是积极配合中央“天网”行动,加强协调配合,形成追逃追赃整体合力,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抓捕一批腐败分子,清理一批违规证照,打击一批地下钱庄,追缴一批涉案资产,劝返一批外逃人员。

  二是突出抓好重点个案突破,实施挂牌督办制度,认真研究每名外逃人员基础情况,实行“一人一档案、一人一方案”,组织力量开展追逃追赃或劝返、遣返工作,集中一切可用的资源努力完成中央交办的任务。

  三是扎实做好防逃工作,坚持关口前移、预防为主、堵塞漏洞,强化对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的日常监督和管理,加强对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出入境证照管理,扎紧制度篱笆。

  会议讨论通过了《北京市实施国际追逃追赃报告的暂行办法》,要求各单位特别是纪检监察机关、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发现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外逃的,实行一案一报,发生一起报告一起,24小时内逐级上报至市追逃办。

  会议公布的《北京市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2015年工作计划》要求,落实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出国(境)信息的抽查核实和综合研判,严格对配偶、子女已移居国(境)外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

  该协调机制由北京市纪委牵头,成员单位包括市委组织部、市高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国家安全局等。市追逃办负责组织协调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具体工作由市纪委承担,市纪委副书记、市预防腐败局局长担任追逃办主任。(完) 【编辑:曾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