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双微”成税宣新阵地
09.12.2014 17:27
本文来源: 地方税务局
这份报告对79个国务院部委及其直属机构
的政务微博、政务微信的覆盖度、活跃度、互动度和传播度,以及政务传播能力和传播效果进行综合评估,计算得出综合传播力榜单。
“这说明国家税务总局在政府系统中起到表率作用,能很好地运用微博、微信这种新媒体形式与纳税人交流沟通,真诚地为纳税人服务,得到社会的认同,名至实归。”北京大学法学教授刘剑文表示。在他看来,在互联网快速发展的今天,税务总局开通的官方微博、微信,可以及时传递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理性引导社会,有助于税务机关与纳税人之间更好地交流沟通,有效提高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
事实上,报告发布的时间距离税务总局微博、微信推出还不到8个月。4月28日,税务总局微博、微信同日开通。其中,微博同时在新浪网、腾讯网、新华网和人民网4个平台开通。截至目前,4个微博平台总粉丝数已超过330万人,每月的传播覆盖人次超过2亿;微信的订阅人数突破10万。
“微博特点是‘一对多’,传播速度快、时效性强,集聚效应明显。因此,我们把微博运营的重点放在内容的选择和表现形式的取舍。”税务总局微博运营负责人介绍说。在内容上,税务总局微博主要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在形式上,尽量采用网络语言和图解等形式,力图将枯燥的税收政策简单化、图表化。
不久前,税务总局新浪微博《图解税收:手把手教你填写新版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取得了25.2万人阅读、单条转发量832次的好成绩。“这只是我们能统计的转发量,很多政务和媒体微博是复制后发布的,他们的转发量我们无法统计。”负责微博运营的编辑人员告诉记者。这条微博用图表的形式将新版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每个栏目要填的内容予以说明。由于内容跟纳税人的关联度高,微博名为“介休市城区定阳气力输送机厂”的网友留言称:“太给力了!一直找这个!”
目前,“图解税收”是税务总局微博中最受网友欢迎的栏目。从4月28日开通截至记者发稿时,税务总局共发布微博1208条,其中图片图表500多个。此外,微博还开通了互动调查,
定期向往网友征集意见,了解网友需求。
不同于微博的“一对多”,微信的特点是“一对一”。因此,税务总局对微信的税收宣传定位是政务、服务和交互。目前,税务总局微信每周一至周五下午发布,每次8条。内容上实行“三三制”,即税务总局中心工作、税收宣传和纳税服务各占1/3。“由于微信突出的是一个圈子的概念,除每天发布推送内容外,我们还在微信上增设了纳税服务、税务查询、微矩阵3个功能模块,可以向网友提供税务法规查询、税务咨询和发票真假及纳税信用查询等服务性内容。”负责总局微信运营的相关人士表示。
报告显示,总局微信于10月17日推送的文章《权威!税务总局就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优惠政策答问》以35926次的阅读量和128个点赞数在“全国各省市政务微信热门文章TOP20”中排在第18位。此次排名是在统计了16446个政务微信公共账号在10月推送的38237篇政务文章的基础上得到的。
除了本身的微博、微信外,税务总局还致力于打造全国税务系统“微矩阵”,汇聚地方税务机关的微博、微信,形成微博、微信发布的合力。10月15日,税务总局在新浪微博和腾讯微信上分别开通全国税务系统微博、微信发布厅。通过发布厅,网友可以查找到省及计划单列市、地市、县区税务机关和税务所四级税务微博、微信。据统计,截至12月5日,已有48家省级和计划单列市税务机关开通新浪微博,其中国税27家,地税21家;28家省级和计划单列市税务机关开通腾讯微博,其中国税12家,地税16家;51家省级和计划单列市税务机关开通微信,其中国税31家,地税20家。
在打造“微矩阵”的同时,税务总局微博还通过共建栏目等形式与地方税务微博进行互动。几个月以来,税务总局微博先后与上海税务、广州国税和广州地税建立了《以案说法》、《看书说税》和《纳税提示》等多个栏目。
本文来源: 地方税务局
09.12.2014 1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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