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就“十三五”法治工作征求意见
11月25日,国土资源部在京召开“十三五”时期国土资源法治工作座谈会,邀请部分省份国土资源厅分管负责人研讨如何做好“十三五”国土资源法治工作,并听取中央部门有关负责人、院校专家学者的意见和建议。部党组成员、副部长、国家土地副总督察张德霖出席座谈会并讲话,他提出,要按照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五中全会以及“十三五”规划建议要求,从五个方面推进法治国土建设,做好“十三五”国土资源法治工作。
张德霖指出,这次座谈会是继国土资源部党组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法治国土建设的意见》,召开全面推进法治国土建设工作会议,举办全国法治国土建设处长培训班之后的又一次重要会议,也是落实四中全会决定、五中全会“十三五”规划建议的具体举措。
张德霖强调,要从五个方面做好“十三五”国土资源法治工作。一是秉持法治理念。坚持依宪治国、职权法定、程序正当、权责一致、最大限度限制自由裁量权等法治理念,健全监督机制,自觉践行法治,倡导推动法治。二是厉行法治行动。认清新常态新形势,把准法治建设新目标;做好立法工作,加强立改废释,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统筹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依法行使、监督、制约权力;加强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专题研究;做好普法工作。三是强化法治监督。要正确用权、谨慎用权、廉洁用权,既监督别人,更要严格监督和约束自己。四是加强法治交流。通过专题交流、区域交流、系统交流、部门交流、专家学者交流等形式,提高法治工作水平。五是争做法治模范。国土法治机构要着力加强队伍建设,打造优秀团队;国土法治工作者要加强学习,增强本领;国土法治工作领导干部要做严格按照宪法法律行权履责、严格遵守党纪党规令行禁止的模范。
全国人大农委、全国人大环资委、国务院法制办、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中国政法大学等有关负责人和专家学者特邀出席。部有关司局和单位负责人,以及北京、河北、吉林、江苏、浙江、福建、湖南、广东、四川、新疆等省(区、市)国土资源厅分管负责人参加座谈。
(摘自:国土资源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