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杰伦被指“汉奸”索赔60万元

19.09.2015  03:39

  本报讯(记者 刘可 通讯员 黄硕)因微信公众号“微秀生活”发布文章称周杰伦为“汉奸”、“卖国贼”,歌手周杰伦以名誉侵权为由将该公众号认证的开办主体北京人和书画院诉至法院,要求删除相关信息、停止侵害、消除影响、公开道歉,并索赔损失60万元。

  据周杰伦诉称,今年6月4日,他发现北京人和书画院在其名为“微秀生活”的微信公众号上登载了一篇名为“打倒日本汉奸周杰伦,他是卖国贼:下十八层地狱吧。天会收你的”的文章,文中出现了周杰伦否认自己是中国人,以及祖父祖母曾经都是日本人这样捏造的事实,更出现了“日本汉奸”、“卖国贼”、“下十八层地狱”、“一坨屎”以及“贼眉鼠眼”这样恶毒的词语。

  周杰伦认为,整篇文章充斥着对其的恶意中伤和侮辱,公然捏造事实丑化其人格,对其形象抹黑。作为享誉两岸三地的知名台湾艺人,其名誉承载着巨大的经济价值和精神价值,应受到法律保护。北京人和书画院的行为给其名誉和身心都带来了极大的伤害。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制止不法行为,周杰伦诉至法院,要求北京人和书画院删除不实微信信息,停止侵害行为,消除不良影响;在公共媒体向其公开道歉;赔偿经济损失50万元、精神损失10万元。

  朝阳法院昨日证实,该院已正式受理此案,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郑重声明:凡注明来源为“京报网网:XXX(署名)”,除与京报网签署内容授权协议的网站外,其他任何网站或单位未经允许禁止转载、使用,违者必究。如需使用,请与010-85202099联系;本网刊登信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请核实,风险自负。
京民执罚〔2019〕16号
序号 处罚决定书文号 被处罚人名称(姓民政局
2019年2月城乡低保和城乡特困人员救助情况
    截止2019年2月28日,我市城乡低保人员6.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