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支持快递员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稳定就业
中新社北京9月24日电 (记者 杜燕)快递员、网约车司机、电商主播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如何保障?24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表示,北京出台《关于促进新就业形态发展的若干措施》(简称《若干措施》),鼓励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创造技能提升条件,拓展就业渠道,创造就业机会,进一步稳定劳动者就业。据悉,这是北京首部规范、培育、发展新就业形态的政策文件。
9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贺荣在一场发布会上表示,要明确快递员、网约车司机、电商主播等新就业形态劳动关系认定规则,把引导规范平台经济健康发展和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统一起来。
9月24日,北京发布《若干措施》,依据新就业形态所反映的特征、关系等,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划分为:与平台企业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但平台企业进行劳动管理的“平台网约劳动者”;与平台企业或合作企业形成劳动关系的“平台单位就业员工”;依托平台从事经营、劳务等的“平台个人灵活就业人员”。
《若干措施》着力补齐“平台网约劳动者”权益保障的制度短板。其中,规定平台企业及用工合作企业要承担维护“平台网约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相应责任和义务。同时,将“平台网约劳动者”纳入最低工资制度保障范围,并按时足额发放工资,不得克扣或故意拖欠。
《若干措施》强调,企业要依法为“平台单位就业员工”参加社会保险。逐步完善灵活就业社会保险制度,稳定长期在京实际就业的“平台网约劳动者”和“平台个人灵活就业人员”,可以按规定在北京或者户籍地参加社会保险。
根据《若干措施》,北京将以出行、外卖、即时配送等行业的平台企业为重点,试点建立职业伤害保障制度,保障“平台网约劳动者”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
《若干措施》还提出,鼓励平台企业组织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参加职业技能等培训。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创业孵化基地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提供求职招聘、服务外包、创业指导等专业服务。同时,将把帮扶重点群体的社会保险补贴、税收优惠以及创业担保贷款等相关政策延伸到新就业形态领域。(完) 【编辑:陈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