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20年北京市属党政机关至少招1名残疾人
2020年,所有北京市属党政机关、区政府残工委成员单位至少安排1名残疾人就业,建立0至6岁残疾儿童康复个案管理系统,落实残疾人免费乘车、残疾人专用车免费停车……市政府常务会议近日审议通过《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实施意见》,以一系列“输血”、“造血”措施,在民生兜底的基础上,帮助残疾人提升自我发展能力。
服务好残疾人,是不是简单给钱就行?事实上,“生活得更有尊严”是残疾人群体共同的心声,而就业则是关键。《实施意见》提出了多个方面、多种形式帮助残疾人及其家庭就业增收的政策,除了在党政机关安排残疾人就业之外,还要求政府采购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购买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的产品或服务,培育扶持吸纳残疾人集中就业的文化创意产业基地,农村公益性就业岗位优先安排残疾人及其家庭。同时,制定残疾人辅助性就业实施办法,完善对残疾人个体就业、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的支持政策,将鼓励城镇失业残疾人自主创业的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延伸到农村,支持开辟社区便民服务、居家服务、电子商务等适合残疾人就业的项目,拓宽残疾人自谋职业的渠道。
此外,《实施意见》更加注重提高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将积极组织残疾人参加各级各类职业技能竞赛,鼓励其与健全人同台竞技,加强农村残疾人种植业、养殖业实用技术培训,帮助残疾农户至少掌握一项种植或养殖技术,到2020年,实现低收入残疾人农户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
目前,尽管本市持证残疾人基本生活已有了制度性的保障。但客观来说,残疾人仍然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一块“短板”。对此,《实施意见》提出要加大对残疾人“输血”补贴补助力度,不断提升残疾人公共服务水平,例如将无法单独立户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按照单人户纳入低保范围;对残疾人相关基本医疗自负费用,通过城乡医疗救助给予适当补助;通过提供公共租赁住房和发放租赁补贴等方式,实现符合条件的城镇残疾人家庭基本住房需求全覆盖;保障所有残疾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等,真正免除残疾人群体生活后顾之忧,进一步提升生活质量。
来源:北京日报 编辑:范玲 FN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