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尔吉斯斯坦敲定议会选举日期
7月25日,吉尔吉斯斯坦总统阿塔姆巴耶夫签署命令,确定吉新一届议会选举将于2015年10月4日举行。
阿塔姆巴耶夫要求中央选举委员会依据吉尔吉斯斯坦的法律确保此次选举的自由、公正和透明;指派吉政府为选举拨款,并采取必要措施,确保筹备和举行选举期间公民的合法权利与自由,维护社会秩序与安全;委派吉总检察院保障选举的筹备和举行遵守国家宪法与法律。
早前,舆论普遍认为2015年吉议会选举将于11月的第一个星期天,即11月1日举行。但中选委主席阿布德拉伊莫夫却表示,根据法律规定,议会选举应该于10月4日举行,而非11月1日。此话一出,立刻引发了吉各界对选举日期的争论。
议会执政联盟主席库洛夫表示,中选委坚持10月4日举行议会选举,理由是上次选举于2010年10月10日举行。但当选议员们是在当年11月10日收到委任状并开始履行职责的。因此,本届议会选举日期应定在11月1日。
经过一番激烈的争论,吉中选委主席阿布德拉伊莫夫一度改口称,中选委建议10月24日举行议会选举。他说,将投票日设在10月份的最后一个周六,对于投票公民和选举委员会工作人员都是非常合适的,希望议会能够予以支持。他再次强调,议会的法定任期将于10月届满,因为上次选举是在2010年10月10日举行的。
吉中选委副主席朱拉巴耶娃表示,关于2015年议会选举日期的争论之所以如此激烈,是因为并非所有人都理解什么是“议会法定任期”。她说,有人认为,法定任期是从选举进行的当月开始计算。而一些人认为,任期结束的时间应该从中选委承认选举结果的日期算起。故中选委和议会此前一直就10月4日和11月1日两个日期争论不休。
关于吉议会选举日期的命令自在共和国报纸《自由之山报》正式刊登之日起生效。该命令将于2015年7月28日在《自由之山报》上全文发布。
吉尔吉斯斯坦议会每五年换届一次。今秋的议会选举是吉2015年政治生活中最重要的活动,也是今年中亚地区继塔吉克斯坦议会选举、乌兹别克斯坦和哈萨克斯坦总统选举后,最后一场重要的、同时也是悬念最大的政治选举活动。(董立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