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内93号院翻建许可证被撤销
本报讯(记者 耿诺)市规划委昨日发布公告,撤销德内大街93号院翻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违建业主李宝俊除了地下室回填工程之外不得再建任何地面建筑,否则会被认为是新增违法建设,发现后会被强拆。
市规划委昨日晚间发布《关于撤销2013规(西)建字0098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通告》,其中显示,市规划委西城分局于2013年7月9日,核发了2013规(西)建字0098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批准李宝俊翻建3间平房,地上一层,建筑面积69平方米,建筑檐口高度3.4米,屋脊高度4.9米,没有地下室。
2014年7月31日,在接到群众关于德内大街93号私挖地下室的举报后,市规划委西城分局会同什刹海街道办事处和城管分队到施工现场进行了检查,发现地上房屋主体结构已经完成,施工人员存在擅自下挖地下室的情况。
西城分局执法人员立即要求停止施工,并向现场人员留置了谈话通知书,要求李宝俊于8月4日到西城分局接受调查。
巿规划委相关负责人介绍,经多次催告,直至2014年10月13日,李宝俊才到达北京,并在西城分局的询问过程中承认存在地下室,还表示愿意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批准内容进行改正。
2015年1月24日,德内大街93号发生坍塌,致使德胜门内大街部分道路发生塌陷,市政管线断裂,其北侧紧邻的4间民房倒塌,西侧和南侧楼房的建筑基础大面积受损,墙面局部脱落,道路交通和水电供应一度中断,给周边群众生活造成了严重影响,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
在事故调查过程中,德内大街93号的现场施工人员交代,地下室没有进行过回填,且已经下挖到18米。
巿规划委表示,这些事实表明,李宝俊没有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如实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以欺骗的方式获得的。
根据法规,巿规划委西城分局依职权做出了撤销2013规(西)建字0098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决定。这位负责人特意说明,李宝俊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后对于四合院和低密度住宅翻改建将加强规划审核。对于有条件修建地下室的四合院和低密度住宅,在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会要求其提供地质勘查报告、有资质设计单位绘制设计图纸,以及施工队伍资质,并将施工队伍的情况通报区县住建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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