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第二批取消15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9号),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自2016年2月19日起,取消设备监理单位资格证书核发和建立社会公正计量行(站)审批2项行政许可。
特此公告。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6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