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检察院反渎局局长一行到延庆检察院调研指导工作

22.10.2015  12:31

    近日,市院检委会专职委员、反渎局局长刘旭东、副局长张建一行三人到延庆院调研指导工作,延庆院主管副检察长王元江及反渎局全体参加了会议。会上,反渎局汇报了延庆县反渎局近期各项工作的开展情况,重点汇报了队伍建设、已受理案件查证工作等情况。听取汇报后,刘旭东专委充分肯定了延庆院反渎局近年来取得的工作成绩,并就今后一个时期工作的开展提出五点要求:

    一、创新工作方法,提高办案效率

    自侦工作是一门大学问,必须针对不同的对象采取不同的策略手段和方法技巧,注重分析线索的矛盾点,有效利用侦查资源,紧抓案件的关键点展开工作。特别是在取证方法上,要坚持动态取证与静态取证并举,正面取证与反面取证相结合,既要注重口供,更要重视其他证据的印证。

    二、拓宽思路,强化预审

    在具体案件办理过程中,要坚持预审、查账、询问证人相结合,“三管齐下”开展工作。特别要强化预审能力,增强侦查人员的基本素质,提高对案件的整体把握,办案过程中要善于把握时机,合理运用证据和侦查谋略查办案件做好预审攻坚,确保证据的及时获取和案件的适时突破。

    三、上下联动,加强合作

    发挥市院侦查组织指挥作用,进一步加强延庆院与市院的沟通协调,通过上下联动有效整合侦查资源。办理案件的工作进展要及时汇报。通过市院反渎局加强与银行等部门的协调,最大限度的减少工作阻力。

    四、规范司法行为,提升案件质量

    全体反渎局工作人员要在司法规范上下功夫,在办案的方式方法上,始终把坚持安全文明办案,坚持人性化办案放在首位。在办案过程中要及时发现案件办理中存在的问题并加以解决,切实整改执法办案过程中存在的不严格、不规范、不文明现象,严禁侮辱人格,严禁刑讯逼供、指供和诱供等,将规范司法的理念贯穿在案件办理的始终。

    五、公诉提前介入,引导侦查

    在案件侦查过程中,应加强与公诉部门的协调配合,从立案到结案,通过举办座谈会、案件讨论会等方式,积极邀请公诉部门提前介入,对案件事实、取证方向、证据完善、法律适用等提出口头或书面建议,完善证据链条,保障侦查活动依法进行,避免出现程序瑕疵,提高案件的办案质量,准确、有力地打击渎职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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