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起诉双胞胎儿子 要求降低抚养费获支持

02.06.2015  20:21
  因失业导致没有经济来源,日前,男子张某将自己的双胞胎儿子诉至法院,要求降低抚养费的数额。日前,密云法院审结此案,判决支持了张某的诉讼请求。

  张某与前妻李某于2011年协议离婚,双方约定其双胞胎儿子由李某抚养,张某每月支付两个儿子抚养费3000元至18周岁止。日前,张某以目前没有工作没有经济收入为由,诉至法院要求降低双胞胎儿子的抚养费至每月800元。

  接到诉状后,前妻李某觉得不可思议,她认为随着这两年物价的增长,自己没有要求增加抚养费已经可以了。现在两个孩子年龄较小,入托的费用也比较高,并且张某自离婚后还没有支付过一次抚养费,现在不打招呼就直接将两个儿子告上法庭,所以不同意张某的诉讼请求。

  最终,法院认为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张某应当支付抚养费等相关费用,现因张某无固定经济收入,故支持其降低抚养费数额的请求,每月给付双胞胎儿子生活费一千六百元,其他费用凭票据各负担二分之一。 责任编辑:程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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