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互惠生项目 未成行索赔获支持

25.12.2014  14:30
  随着留学生交流的普遍,互惠生项目兴起,国内很多家庭即通过民间中介机构,或是将自己的子女送到国外留学、入住当地家庭,或是接收外国留学生入住自己的家庭。日前,海淀法院审结一起因参加互惠生项目引发的民事纠纷。

  2012年,张女士通过网站信息及广告了解到某互惠生中心,随即与该中心签订项目合同,即由张女士提供房屋及居住、餐饮条件,由该中心安排外国留学生入住张女士家中,张女士须一次性支付项目费66000元。合同签订后,张女士随即付款。但是,后来该互惠生中心因故未能依约安排外国留学生入住,遂张女士与该中心又签订解约协议,约定双方之前签订的互惠生项目协议解除,该中心于2013年6月前退还全部项目费。后张女士几经催促,该中心均未退款,故张女士于今年4月将该中心诉至法院。

  经法院与张女士共同调查,发现该中心在北京登记注册的场所及其网站上所记载的北京地址处均已人去楼空,但工商信息显示该中心仍处于正常营业的状态。在张女士坚持诉讼的情况下,法院依法对该中心采取了公告送达的方式并进行缺席审理,最后,法院判令该中心退还项目费66000元,并对判决采取了公告送达的方式。但因被告缺席,导致张女士的判决书在执行中亦可能遇到困难。

  【法官提示】

  在上述案件中,法院发现,被告网站信息显示被告有多年开展互惠生项目的历史,在国内大多数一线城市均有分支机构。由此,看似该中心有一定实力。但是,对比该中心在北京人去楼空的现实,对该中心上述信息的可信性值得推敲。根据张女士的经历,参加互惠生项目的费用较大、且须一次性缴清又无具体费用明细,故法院建议大家“投资”类似于互惠生项目等新兴领域时须多加谨慎,以避免上当受损。 责任编辑:程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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