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4年上半年北京市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工作公告 2014年工字第40号
为履行产品质量监督职责,依据《国务院关于印发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2〕9号),北京市质监局探索建立了以产品质量风险信息、评估和处置为核心的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工作体系,通过媒体网络、投诉举报和监督管理等多种渠道搜集和筛查风险隐患的信息,分析、评估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对发现的产品质量安全问题进行处置,实现防控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的目标。现将2014年上半年有关情况予以公告。
附件:2014年上半年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工作报告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4年9月19日
附件
2014年上半年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工作报告
目录
第1章 2014年上半年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风险信息统计
1.1 按来源质量安全风险信息统计
2014年上半年,北京市质监局共收集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风险信息2285条。按信息来源统计,媒体网络信息1140条,占50%;境外通报信息576条,占25%;国内机构组织通报信息283条,占12%;投诉举报信息182条,占8%;监督管理信息68条,占3%;实验室检测信息36条,占2%。详见图1。
图 1 2014 年 上半年质量安全风险 信息统计
1.2按产品质量安全风险信息统计
按产品分类统计,日用消费品类产品信息1315条,占57%;工业生产资料类产品信息564条,占25%;电气及电信、电子信息产品信息247条,占11%;建筑工程设备和材料类产品信息85条,占4%;公共安全防护类产品信息50条,占2%;农业生产资料类产品信息24条,占1%。详见图2。
图 2 2014 年 上半年 信息分布示意图(按六大类产品统计)
其中,玩具、汽车、服装及针织品、家用电热器具等33种产品质量安全风险信息数量较多。
图 3 2014 年上半年质量安全风险信息较多的产品统计
第2章 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
2.1 玩具
(1)信息反映主要质量安全风险
小零件、孔及间隙、锐利尖端、卫生指标、警示标志不符合标准要求;产品含有短链氯化石蜡含量、亚硝胺。
(2)风险评估
我国现行实施的强制性标准GB 6675-2003《国家玩具安全技术规范》、GB 19865-2005《电玩具的安全》对玩具小零件、孔及间隙、锐利尖端、安全标识等进行了规定;尚未对玩具短链氯化石蜡、亚硝胺提出限量规定。GB6675-2014《玩具安全》系列标准规定了玩具增塑剂、易燃性能、物理性能等要求,拟于2016年实施。
北京市质监局近年均对玩具产品开展质量监督抽查,检验项目包括风险信息中涉及的小零件、孔及间隙、锐利尖端、噪音、使用说明等指标。抽查数据显示本市生产领域玩具产品质量水平较高。
对于我国标准尚未规定短链氯化石蜡、亚硝胺技术指标,需要进行监测分析并向国家有关部门反映。
(3)消费提示
① 根据不同年龄段儿童及婴幼儿选择相应类型的玩具,仔细阅读警示语,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使用。
② 选购玩具时,应检查玩具的小零件是否可拆卸、易拆卸,是否存在锋利边缘,尽量选购固定牢固、无锋利边缘的玩具。
③ 电玩具、弹射玩具、娃娃玩具、塑胶玩具、金属玩具等产品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购买这些产品时应查看是否具有CCC标志。
④ 尽量不要选购声音过大,以及带有磁铁和电池(干电池、纽扣电池)易拆卸的玩具产品。
2.2 汽车
(1)信息反映主要质量安全风险
儿童安全座椅束缚系统、标志和说明书不符合标准要求。
(2)风险评估
我国强制性标准GB 27887-2011《机动车儿童乘员用约束系统》对儿童安全座椅的束缚系统、标志和说明书进行了规定。GB 20400-2006 《皮革和毛皮有害物质限量》对日常用品的皮革、毛皮的有害物质限量(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游离甲醛)进行了规定。
北京市质监局近年监督检查数据显示,本市尚未发现儿童安全座椅生产企业。
(3)消费提示
不同的儿童安全座椅固定方式不同, 建议消费者根据儿童不同年龄段选购和安装;不要选择带有刺激性气味材料的儿童安全座椅,一般优质的儿童安全座椅靠背采用抗震性良好的EPS材料,座椅面料应舒适柔软并防火。
2.3 服装及针织品
(1)信息反映主要质量安全风险
纺织服装甲醛不符合标准要求,含有壬基酚聚氧乙烯醚(NPE)、氟化合物、有机锡;儿童服装的拉带、色牢度、pH值、重金属不符合标准要求。
(2)风险评估
我国强制性标准GB 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对甲醛、pH值、色牢度等提出明确要求;推荐性标准GB/T 18885-2009《生态纺织品技术要求》对可萃取重金属、邻苯二甲酸酯、有机锡化合物进行了规定;推荐性标准GB/T 22705-2008《儿童绳索和拉带安全要求》、FZ/T 81014-2008《婴幼儿服装》、FZ/T 73025-2013《婴幼儿针织服饰》、GB/T 22702-2008《儿童上衣拉带安全规格》对儿童服装上使用绳索和拉带、衣带缝纫强力、不可拆卸附件拉力、可萃取重金属含量、燃烧性能等安全性指标进行了规定。我国现有标准尚未对纺织服装中的氟化合物进行规定。
近年来市质监局抽查结果显示标准强制规定的甲醛、pH值、色牢度等技术指标合格率较高;风险监测结果显示,产品未检出壬基酚聚氧乙烯醚(NPE),个别儿童服装产品曾被发现拉带指标不符合推荐性标准要求,数据显示产品上述质量安全风险较低;对于推荐性标准规定可萃取重金属、邻苯二甲酸酯、有机锡化合物以及标准未规定氟化合物指标需要进行监测分析并向国家有关部门反映。
(3)消费提示
建议消费者平时选购衣服时(特别在给婴幼儿买衣服时)应注意产品的厂名厂址及质量等级,尽量不要购买带有涂层以及含塑料状物质的印花产品;新买的衣服在穿着前,建议先清洗一遍。
2.4 家用电热器具
2.4.1 室内加热器
(1)信息反映主要质量安全风险
自燃、起火、短路、漏电、过热。
(2)风险评估
产品自身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接地措施、非正常工作、内部布线等指标不符合标准要求可导致风险发生;产品老化或使用不当可导致风险发生。
我国强制性标准GB 4706.1-200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第1部分:通用要求》和GB 4706.23-2007《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第2部分:室内加热器的特殊要求》针对产品可能出现的触电危险、机械危险、过热及起火危险、结构危险及元件失效等安全性能作了具体要求。
近年监督抽查数据显示,我市生产领域室内加热器产品合格率均为100%,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较低。
(3)消费提示
① 消费者应根据家庭电表容量、使用环境、使用房间面积和自己的实际需要选择合适的室内加热器产品。
② 选购该类产品时应检查产品CCC认证标识,烤漆是否均匀、色泽光亮,是否有脱落、凹痕、严重划伤和挤压的痕迹,各种开关、旋钮是否灵活可靠,控制面板字迹是否清晰,附件是否齐全,电源线、插头是否牢固,必要时应在现场通电体验一下产品的使用效果。
③ 使用前,仔细阅读使用说明书,避免在取暖器的表面覆盖任何物品,并放置在不易碰触到的地方,远离可燃物;避免水等液体洒在加热器上。
2.4.2 电热水器
(1)信息反映主要质量安全风险
短路、漏电。
(2)风险评估
产品的输入功率和电流、接地措施等不符合标准要求可能导致风险发生;产品老化或使用不当可能导致风险发生。
我国强制性标准GB 4706.1-200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第1部分:通用要求》和GB 4706.12-2006《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储水式热水器的特殊要求》对储热式热水器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接地措施、输入功率和电流、发热、耐潮湿、非正常工作、机械强度、内部布线等作了具体规定;GB/T 20289-2006《储水式电热水器》对储水式热水器的温控器和热断路器、加热元件、使用年限、容器脉冲压力等作了具体规定。
本市电热水器生产企业较少,2014年监督抽查结果显示因产品无库存等原因未能抽到样品;需要对该类产品继续开展监督抽查以监控产品质量安全风险。
(3)消费提示
① 检查外观。外表面烤漆应均匀、色泽光亮,无脱落、凹痕或严重划伤、挤压痕迹等;开关、旋钮加工精细;刻度盘字迹应清晰。尽量在正规商场、大型卖场或专卖店选购信誉好、售后服务有保障的产品。
② 检查电源插头。电线要牢固、完好并无接触不良现象。通电试验、恒温检查时,将温度设定一定数值,达到设定值时,电热水器能自动断电或转换功率。
③ 选择具有接地保护、防干烧、防超温、防超压等安全装置的产品。
④ 热水器使用三年或者以上,建议请专业人员检查、更换加热器和温控器;建议在规定年限内使用,超出使用年限应停止使用。
⑤ 热水器在使用一定时间后内部会形成大量水垢,对内胆、出水量等产生影响,建议定期请专业人员对内胆、加热管进行清理。
2.4.3 电热毯
(1)信息反映主要质量安全风险
自燃、起火、短路、漏电、过热。
(2)风险评估
产品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内部布线、变压器和相关电路的过载保护等指标不符合标准要求可导致风险发生;因产品老化或使用、存放过程受潮、折叠等原因可导致风险发生。
我国强制性标准GB 4706.1-200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第1部分:通用要求》和GB 4706.8-2008《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电热毯、电热垫及类似柔性发热器具的特殊要求》对电热毯的防触电保护、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耐潮湿、非正常工作、机械强度、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发热、变压器和相关电路的过载保护、耐热和耐燃等作了具体规定;QB/T 2994-2008《电热毯、电热垫和电热褥垫》对电热毯的温升及其均匀性、控制装置、使用年限作了具体要求。
近两年监督抽查数据显示,我市生产领域电热毯产品合格率均为100%,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较低。
(3)消费提示
① 尽量选择正规商场,购买经检验合格且有工业生产许可证的产品。产品标志应清晰,标明规格、生产厂家。
② 电热毯电源控制器应完整、光滑、无破损,使用灵活,有清晰的开关标记,电源线应为双层护套线,电热线排列应规则整齐,无交叉重叠和打结现象。
③ 使用前应先仔细阅读产品使用说明书,并通电测试,检查性能是否良好,发热是否均匀,是否有异味和漏电现象。
④ 为了防止发生意外,电热毯通电后不可长时间离人,不可在电热毯上堆放重物,避免电热毯受潮。
⑤ 清洗时,将电热毯平摊在桌上,用棉花蘸汽油擦去油渍,或用刷子蘸洗洁精轻轻擦洗,放通风处晾干;切忌用水洗涤、用手搓揉,不能通电烘干。
⑥ 收藏保存时,应先晾干再圆型卷曲装袋储藏,不可多层折叠,不可挤压或重压,以防损坏电热毯元件。电热毯不宜长期使用。
⑦ 建议在规定年限内使用,超出使用年限应停止使用。
2.4.4 储热式电热暖手器
(1)信息反映主要质量安全风险
爆炸、过热、漏电。
(2)风险评估
产品发热(表面温升)、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机械强度、结构等指标不符合标准要求可导致风险发生;因产品老化或使用不当导致风险发生。
我国强制性标准GB 4706.99-2009《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储热式电热暖手器的特殊要求》对储热式电热暖手器的承重能力、温度升高、断电情况等作了具体规定。由于存在发生漏电和爆裂危险,电极式暖手器被禁止生产销售。
北京市质监局近年监督检查数据显示,本市尚未发现储热式电热暖手器生产企业。
(3)消费提示
①应在正规商场选购有合格证明、铭牌标识齐全、有检测报告的产品;不宜选购售价过低的电热暖手器。
②使用时,应先插电热暖手器插头,再插电源插头进行通电。通电结束后,应先拔下电源插头,再取下电热暖手器插头。
③通电时,严禁摔打、坐压、锐器划刺;人不得离开现场,指示灯熄灭后应拔下电源插头。硬壳暖手器应放置在耐热的物体上,严禁放在床上充电。充电过程中勿同时取暖。
④若柔性暖手器内液体泄漏,应立即停止使用。柔性暖手器不用时应防止重压,妥善保存,袋内液体不可倒出。儿童应在成年人指导下使用。
2.4.5 浴室内电加热器具(浴霸)
(1)信息反映主要质量安全风险
爆炸、自燃、漏电。
(2)风险评估
产品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接地措施、辐射源抗冷水冲击、抗机械冲击性能等指标不符合标准要求可导致风险发生;因产品老化等原因可导致风险发生。
我国强制性标准GB 4706.1-200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第1部分:通用要求》和GB 4706.23-2007《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第2部分:室内加热器的特殊要求》对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接地措施、耐热和耐燃性等作了具体要求,GB/T 22769-2008《浴室电加热器具(浴霸)》对辐射源抗冷水冲击、抗机械冲击性能等作了具体规定。
风险监测结果显示,我市浴霸产品符合相关产品标准,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较低。
(3)消费提示
① 选购具有国家3C认证标志的产品,要求不锈钢、烤漆件、塑料件、玻璃窧、电镀件镀层等表面均匀光亮,无脱落、凹痕或严重划伤、挤压痕迹。
② 根据浴室使用面积选择功率。
2.5 助力车
(1)信息反映主要质量安全风险
电动自行车自燃、爆炸起火。
(2)风险评估
电动自行车用电池的过放电等指标不符合标准要求可导致风险发生;产品老化或使用不当可导致风险发生。
GB/T 22199-2008《电动助力车用密封铅酸蓄电池》对电动助力车用密封铅酸蓄电池的结构、2hr容量试验、大电流放电特性、容量保持率试验、充电接受能力、过放电、-15℃低温容量、蓄电池循环寿命、密封反应效率、开闭阀压力、安全性、耐振动能力、组合一致性、防爆能力等作了具体要求。QB/T 2947.1-2008《电动自行车用蓄电池及充电器第1部分:密封铅酸蓄电池及充电器》、QB/T 2947.2-2008《电动自行车用蓄电池及充电器第2部分:金属氢化物镍蓄电池及充电器》、QB/T 2947.3-2008《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及充电器第3部分:锂离子蓄电池及充电器》分别规定了电动自行车用蓄电池及充电器的开路电压、工作电流、容量、荷电保持能力、循环寿命、耐振动、安全性等。
近年监督抽查数据显示,我市生产领域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较少,产品抽样合格率均为100%,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较低;本市尚未发现电动自行车用电池生产企业。
(3)消费提示
① 通过正规渠道选购具有生产许可证的企业生产的产品。尽量选购知名企业、大型企业的电池。
② 选购时,应查看产品标志(制造厂名、产品规格型号、制造日期、商标等)是否齐全,产品是否有变形、裂纹、划痕及漏液痕迹。电池接线端子应干净,无锈蚀,标志清晰。
③ 购买电动自行车专用电池;关注电池产品标注的额定容量,避免购买无额定标注的电池。
④ 使用过程中,应经常检查电动车的电路绝缘层是否有老化开裂现象,一旦出现应及时更换或者进行绝缘包扎;经常检查蓄电池、驱动电机、灯光照明等连接处是否接触良好,螺丝、插头是否有松动现象,防止出现点接触造成的发热打火。电池充电请勿超过10小时。夏天应避免电动车长期曝晒,雨季避免雨淋。
2.6 家用卫生及保健器具
2.6.1 电吹风
(1)信息反映主要质量安全风险
爆炸、自燃、漏电。
(2)风险评估
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发热、耐潮湿、非正常工作等指标不符合标准要求可导致风险发生;产品老化或使用不当可导致安全风险发生。
我国强制性标准GB 4706.1-200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和GB 4706.15-2008《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皮肤及毛发护理器具的特殊要求》对电吹风的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发热、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耐潮湿(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非正常工作、机械强度、结构、接地措施、螺钉和连接、电气间隙、爬电距离和固体绝缘等作了具体要求。
近年监督抽查数据显示,我市生产领域电吹风产品合格率均为100%,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较低。
(3)消费提示
① 尽量在正规商场选购具有3C认证标志的产品;查看产品标识(企业名称、规格型号、额定电压、额定电流值、电源性质符号及相关警示语等)。选择有相应强制标准的测试或检测报告的产品。
② 尽量选购具有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结构的II类器具,即有类似“回”字标志的电吹风。
③ 尽量选择功率在1000W左右的电吹风。
④ 选购时,试用没有明显异常,即无异常声音和异味;全速运转时,手感无明显振动;有过热保护装置;各档的温度、风速应有明显变化。
⑤ 建议登录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验证产品认证标志和认证证书的真伪。
2.6.2 空气净化器
(1)信息反映主要质量安全风险
洁净空气量不符合标准要求。
(2)风险评估
空气净化器市场存在过度宣传和混淆概念等乱象。
我国强制性标准GB 21551.3-2010《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抗菌、除菌和净化功能空气净化器的特殊要求》对空气净化器的洁净空气量、净化效能等作了具体要求;GB 21551.2-2010《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抗菌、除菌和净化功能材料的特殊要求》对带有抗菌功能材料的抗菌效果作了技术要求;GB/T 18801-2008《空气净化器》对空气净化器的去除固体颗物、有害气体能力、净化寿命及噪声等作了具体要求。
近两年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数据显示,我市生产领域空气净化器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较高,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较低。
(3)消费提示
① 尽量从正规商场、大型超市、专门店购买信誉好的、具有国家标准要求的检测报告或认证标志的产品;根据居室面积选择适合的洁净空气量的产品。
② 使用前,应仔细阅读使用说明书,按要求定期更换过滤装置。
③ 清理和维护前,必须断开电源,以防发生触电危险。
④ 静电式空气净化器中的集尘装置,应经常清洗,清洗时应使用清水或弱碱性洗涤液;活性炭过滤装置,使用一段时间(30天左右)后应在烈日下晾晒。
⑤ 发生故障时应请专业人员排除,切勿自行处置。
2.6.3 洗衣机
(1)信息反映主要质量安全风险
自燃。
(2)风险评估
产品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耐潮湿、非正常工作、接地措施等指标不符合标准要求可导致风险发生;产品老化等原因可导致安全风险发生。
我国强制性标准GB 4706.1-200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第1部分:通用要求》、GB 4706.20-2008《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滚筒式干衣机的特殊要求》、GB 4706.24-2008《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洗衣机的特殊要求》、GB 4706.26-2008《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离心式脱水机的特殊要求》、GB/T 4288-2008《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动洗衣机》等分别对洗衣机的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发热、耐潮湿(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非正常工作、稳定性和机械危险、机械强度、结构、内部布线、元件(电容端电压)、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外部导线用接线端子、接地措施、电气间隙、爬电距离和固体绝缘、耐热和耐燃等进行了要求。
近年监督抽查数据显示,我市生产领域电动洗衣机产品合格率均为100%,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较低。
(3)消费提示
① 尽量从正规商场、专卖店等选购信誉好的品牌产品。
② 购买时,应选择外壳表面无划伤、擦伤,操作面板平整,塑料件无翘曲变形、裂纹等,旋钮、开关等安装到位,脱水盖板翻转灵活的产品。查看排水管、电源线是否完好,安装是否牢固,附件是否齐全。
③ 使用中,应经常检查洗衣机电源线的绝缘层是否完好,若已磨破或老化损坏,应及时更换;勿用力拉电线拔出电源插头;勿用湿手插/拔插头;停止使用后一定要将电源插头拔下,及时断电。
2.7 家具
2.7.1 家具
(1)信息反映主要质量安全风险
木家具的甲醛释放量不符合标准要求;儿童家具的孔及间隙、锐利尖端不符合标准要求。
(2)风险评估
我国强制性标准GB 18584-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对木家具中的甲醛释放量限值作了规定(≤1.5mg/L)。GB 28007-2011《儿童家具通用技术条件》对儿童家具的结构安全(边缘及尖端、突出物、孔及间隙、折叠机构、翻门、翻板、封闭式家具、力学性能等)、有害物质限量、阻燃性能等安全性指标和警示标识进行了强制性规定。
近年监督抽查数据显示,我市生产领域木家具甲醛释放量合格率持续上升,但仍有一定的质量安全风险;需要对该类产品继续开展监督抽查以监控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儿童家具产品质量合格率逐年提高,2014年抽查合格率100%,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较低。
(3)消费提示
避免选购有刺激性气味,并使人产生流眼泪、喉咙发痒、咳嗽等不适现象的木家具产品。选购具有原材料检验合格证明的产品。选购时,应仔细检查人造板家具的边部是否进行了封边处理。购买后,应将家具放置在通风条件较好的房间,打开所有抽屉和橱门,使其中的游离甲醛尽快挥发掉。为儿童选购家具时,应选择适合儿童年龄段的产品。
2.7.2 转椅
(1)信息反映主要质量安全风险
脚轮往复磨损试验、座面冲击试验不符合标准要求。
(2)风险评估
QB/T 2280-2007《办公椅》对办公椅的稳定性、座面冲击试验、脚轮往复磨损试验、底座静载荷、椅背往复耐久性试验、甲醛释放量等作了具体要求。
近三年监督抽查数据显示,我市生产领域转椅产品整体质量水平有待提高,产品存在一定质量安全风险,需要对该类产品继续开展监督抽查以监控产品质量安全风险。
(3)消费提示
选购时,应先试坐感觉一下转椅的舒适度;在地面上拖行一段距离,好的转椅的转轮比较稳定,不会打滑;用手按座面检查,棉面弹性好,说明质量较好,如果压下去长时间弹不起来,就表明内里质量有问题;检查气压垫的质量是否可靠。还应查看产品相关手续是否齐全,例如说明书(家具产品必须提供说明书)、合格证、厂名、厂址、联系电话等信息,查看产品近期、有效的质检报告。
2.8 电线电缆
(1)信息反映主要质量安全风险
老化、短路、起火。
(2)风险评估
产品结构尺寸、导体电阻、机械性能等指标不符合标准要求可导致风险发生;产品老化可导致安全风险发生。
GB/T 9330-2008《塑料绝缘控制电缆》系列标准、GB/T 5023-2008《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聚氯乙烯绝缘电缆》系列标准、GB/T 12706-2008《额定电压1kV(Um=1.2kV)到35kV(Um=40.5kV)挤包绝缘电力电缆及附件》系列标准、JB/T 8734-2012《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聚氯乙烯绝缘电缆电线和软线》系列标准、GB/T 5013-2008 《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橡皮绝缘电缆》系列标准、GB/T 1179-2008《圆线同心绞架空导线》和GB/T 6109-2008《漆包圆绕组线》分别对不同种类的电线的结构尺寸、导体电阻、机械性能等作了具体要求。
近年监督抽查数据显示,我市生产领域电线电缆抽查合格率较高,产品质量风险较低。
(3)消费提示
①尽量选购合格证、厂名、厂址、检验章、生产日期等信息齐全的产品。
②尽量选购手感柔软、抗疲劳强度好、塑料或橡胶手感弹性大且电线绝缘体上无裂痕的产品。
③电线安装应尽量分散开,选择干燥、易散热的环境。
2.9 电器照明和线路设备
(1)信息反映主要质量安全风险
日光灯紫外线辐射不符合标准要求,景观灯炫目,短路,漏电;读写台灯(护眼灯)的光源显色性、照度、电源线长度不符合标准要求。
(2)风险评估
GB/T 17263-2013《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性能要求》对自镇流荧光灯的紫外辐射限值作了具体规定;GB/T 20145-2006《灯和灯系统的光生物安全性》规定了灯和灯系统的光生物安全性,包括皮肤和眼睛的光化学紫外危害曝辐限值、眼睛的近紫外危害曝辐限值;GB/T 9473-2008《读写作业台灯性能要求》对读写作业用台灯的光源、光度学要求、电源线等作了详细规定。目前我国尚无护眼灯产品标准。
近年监督抽查数据显示,我市生产领域灯具产品合格率均为100%,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较低;本市尚未发现护眼灯生产企业。
(3)消费提示
① 购买日光灯时,尽量选择正规渠道正规厂家销售/生产的、配备双层外壳的节能灯;使用时距节能灯至少20厘米以上,每天累计暴露时间不超过8小时;
② 购买护眼灯时,尽量选择正规商场、大型超市或专卖店,有售后保障的品牌产品;选择无频闪、不刺眼、光线亮度均匀的产品。尽量选购有光学设计灯罩的产品,灯罩内有能增强光效的反射板,灯槽较深,避免眩光刺眼。
2.10 电信终端设备
2.10.1 移动电话及配件
(1)信息反映主要质量安全风险
移动电话在使用、充电等情况下爆炸、自燃、发热、漏电。
(2)风险评估
手机电池的过充电保护、自由跌落、短路保护等指标不符合标准要求,以及手机充电器的发热、电气绝缘、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抗电强度等不符合标准要求可能导致风险发生;此外由于使用不当可能导致风险发生。
GB/T 18287-2013《移动电话用锂离子蓄电池及蓄电池组总规范》对锂离子蓄电池和锂离子蓄电池组的过充电、过充电保护、自由跌落、短路和短路保护等进行了规定;GB 4943.1-2011《信息技术设备安全第1部分:通用要求》对充电器的异常工作和故障条件、接触电流和保护导体电流(电气间隙、爬电距离)等作了具体要求。
近年监督抽查数据显示,我市生产领域移动电话及充电器产品质量合格率100%,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较低;风险监测结果显示,手机电池的重物冲击等指标不符合标准要求,存在一定的质量安全风险,需要对手机电池开展监督抽查、监测以监控质量安全风险。
(3)消费提示
① 尽量选择正规商场购买,保留好购货发票和保修卡。
② 选择有3C认证标识的手机产品,查看手机机身上是否有进网许可证,可登录电信设备进网管理网站,查询手机真伪。
③ 尽量选购原装的,正规销售渠道、品牌信誉好的手机配件产品。
④ 对标称电压为3.6V的锂离子电池充电时,要求充电器输出电压不高于5V。
⑤ 在选购旅行充电器时,首先注意其接口是否能与手机的充电接口完全吻合。切忌选择接口松动或者接口过紧的充电器,接口松动会使手机接收到的电流不稳定,还有可能形成较大的瞬间电流,对手机主板造成损伤;接口过紧则易使手机充电接口受损。
⑥ 避免将手机电池暴漏在高温环境下,防止手机电池受到挤压、刺穿。
2.10.2 移动电源
(1)信息反映主要质量安全风险
爆炸、自燃。
(2)风险评估
产品承受内部短路能力不足、外壳材料防火性能不足等原因可导致风险发生;产品使用不当可导致风险发生。
移动电源为新兴产品,目前,我国尚无移动电源产品标准。
北京市质监局参照GB/T 18287-2013 《移动电话用锂离子蓄电池及蓄电池组总规范》对该类产品开展了风险监测,监测检验项目包括短路、强制放电、短路保护、过度充电保护、重物冲击、过放电保护、输出电气性能、外壳材料可燃性等。结果显示,本市生产领域移动电源产品上述技术指标符合率较高,产品质量安全风险总体可控,但仍需持续监控并向国家有关部门反映。
(3)消费提示
①应避免移动电源与重物或尖锐金属部件接触,防止内部电芯被重物压变形或尖锐金属刺穿,导致内部短路。
②应避免移动电源的输入、输出端口与钥匙等金属部件接触,防止外部短路。
③给移动设备充电时,若发现移动设备发烫,应立即停止充电;移动电源充电指示灯显示已充电完毕,应及时取下移动电源。
④一旦发现移动电源温度异常升高时,应迅速将其置于有一定防火、防爆能力的小箱子里,并将其置于远离人群的室外。
2.11 家用厨房设备
2.11.1 抽油烟机
(1)信息反映主要质量安全风险
面板爆裂。
(2)风险评估
产品抗冲击性等不符合标准要求可导致风险发生;产品使用和维护不当可导致安全风险发生。
JC/T 2131-2012《吸油烟机用钢化玻璃》对吸油烟机用钢化玻璃的材料、弯曲度、抗冲击性、碎片状态、表面应力、耐热冲击性、耐酸性、耐碱性等作了具体规定。GB/T 17713-2011《吸油烟机》对吸油烟机玻璃制件的质量做了相关要求。
近年监督抽查数据显示,我市生产领域吸油烟机产品合格率均为100%,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较低。
(3)消费提示
① 应选择具有CCC认证标识的产品。
② 钢化玻璃面板的抽油烟机在安装、清洁过程中,尽量避免使用尖锐物品划伤玻璃表面,防止在受热不均的情况下产生裂纹而发生危险。
2.11.2 电磁炉
(1)信息反映主要质量安全风险
自燃起火。
(2)风险评估
产品耐热和耐热性能不符合标准要求导致风险发生,产品使用不当导致风险发生。
GB 4706.1-200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和GB 4706.29-2008《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便携式电磁灶的特殊要求》对电磁炉的耐热和耐燃分别作了具体要求。
近年监督抽查数据显示,我市生产领域电磁灶产品合格率均为100%,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较低。
(3)消费提示
① 应选择具有CCC认证标识的产品。
② 电磁炉应远离热气和蒸气,放置在空气流通处使用。
③ 在使用时,炉面上不要放置小刀、小叉、瓶盖之类的铁磁物件,也不要将腕表等易受磁场影响的物品放在炉面上或带在身上。停止使用时,电磁炉上不要放置重物,以免损坏面板。
2.11.3 电动食品加工器具
(1)信息反映主要质量安全风险
缺少保护装置,伤人。
(2)风险评估
产品机械危险等指标不符合标准要求可导致风险发生;误操作等可导致安全风险发生。
我国强制性标准GB 4706.1-200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和GB 4706.30-2008《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厨房机械的特殊要求》对厨房机械的稳定性和机械危险进行了规定。QB/T 1739-2011《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动食品加工器具》对电动食品加工器具的正常工作环境、一般机械性能等进行了规定。
近年监督抽查数据显示,我市生产领域电动食品加工器具产品合格率均为100%,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较低。
(3)消费提示
① 应选购适合烹调习惯的带有CCC认证标识的电动食品加工器具。
② 应选购标识齐全的产品,包括:企业名称、地址、规格、型号、商标、电压参数、功率参数、电源性质的符号等;若是两插插头,器具上应有“回”符号;使用说明书应有详细的操作说明,应有防止误用的警告语、清洁方法等;操作开关的标识应清晰明了并可靠固定。
③ 使用前,认真阅读使用说明书,按照使用说明书进行操作;应在平稳、牢固、干燥的工作台上使用电动食品加工器具。
④ 器具运转时一旦发生堵转现象应立即停机,堵塞物被消除后再重新操作。
2.12 食品相关产品
2.12.1 与食品接触的竹、木制品
(1)信息反映主要质量安全风险
二氧化硫浸出量、大肠菌群、致病菌、霉菌含量不符合标准要求。
(2)风险评估
我国强制性标准GB 19790.1-2005《一次性筷子第1部分:木筷》、GB 19790.2-2005《一次性筷子第2部分:竹筷》以及GB/T 24398-2009《植物纤维一次性筷子》对一次性筷子的尺寸、感官要求、等级、材质缺陷、微生物指标、理化指标等作了具体要求。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监督检查数据显示本市尚未发现产品生产企业,但需要对该类产品开展核查以进一步防控质量安全风险。
(3)消费提示
消费者在选购竹筷、木筷时,偏向选择“裸色”的筷子,但实际上,如果不涂生漆,这些筷子容易磨损开裂,食物残渣更容易残留在缝隙中,并滋生细菌。重复使用的筷子应尽量减少磕碰,减少表面磨损,防止食物残渣、油脂、洗涤剂残留;建议半年更换一次且尽量将筷子竖着放;需要接触高温、油炸等食物时,尽量不要选择涂生漆的筷子,应选用“全裸”筷子。
2.12.2 食品用塑料包装产品
(1)信息反映主要质量安全风险
有害物质析出、蒸发残渣不符合标准要求。
(2)风险评估
我国强制性标准GB 18006.1-2009《塑料一次性餐饮具通用技术要求》对塑料一次性餐饮具的外观、结构、使用性能、生物分解性能、卫生理化指标等作了具体要求;GB 9692-1988《食品包装用聚苯乙烯树脂卫生标准》对食品包装用聚苯乙烯树脂的原料作了具体要求;GB 9689-1988 《食品包装用聚苯乙烯成型品卫生标准》对以聚苯乙烯树脂为原料的食具、包装容器及食品工业用器具的卫生要求进行了规定,包括蒸发残渣、高锰酸钾消耗量、重金属、脱色试验。
近两年监督抽查结果显示,我市生产领域食品塑料包装、容器、工具产品合格率均为100%,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较低,但需要持续开展抽查、监测以进一步监控质量安全风险。
(3)消费提示
消费者在使用时应不要将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放入微波炉、蒸屉中加热,不能用于盛装炒菜、热汤等热的食物。
2.13 鞋类
(1)信息反映主要质量安全风险
产品六价铬含量、童鞋小零件不符合标准要求,产品含有富马酸二甲酯。
(2)风险评估
目前,我国标准QB/T 2880-1007《儿童皮鞋》标准对儿童皮鞋中的六价铬限量作了具体要求;QB/T 4331-2012《儿童旅游鞋》、GB 25036-2010《布面童胶鞋》对童鞋中的小零件作了具体要求;尚未对鞋类产品中富马二甲酸酯限量提出具体要求。
近年监督抽查数据显示,我市生产领域鞋类产品合格率均为100%,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较低。对于我国标准尚未规定的富马酸二甲酯技术指标,需要进行监测分析并向国家有关部门反映。
(3)消费提示
①尽量选择购买正规渠道销售、正规厂家生产的合格产品,购买时注意检查是否有清晰的厂址、联系方式等。
②对于不合理低价位产品,应谨慎购买。具有明显刺鼻气味的塑料材质的鞋子可能含有更多的有害化学物质,应谨慎购买。
2.14 建筑玻璃及纤维
(1)信息反映主要质量安全风险
产品碎片状态、霰弹袋冲击性不符合标准要求。
(2)风险评估
我国强制性标准GB 15763.2-2005《建筑用安全玻璃第2部分:钢化玻璃》对建筑用钢化玻璃的碎片状态、霰弹袋冲击性等作了具体要求。
近三年监督抽查数据显示,我市生产领域建筑安全玻璃产品存在一定质量安全风险,需要对该类产品加强监管以监控产品质量安全风险。
(3)消费提示
① 选购具有3C认证标志的产品,并查看该企业是否通过了强制性产品认证,产品的型号规格是否在该企业已通过强制认证的能力范围之内,认证证书状态是否有效。并查看产品的检验报告。
② 查看产品的外观质量。钢化玻璃应无爆边、裂纹、缺角等缺陷,且无密集或影响产品使用的表面划伤,平整度较好。
③ 钢化玻璃用于室内隔断时,暴露边不得存在锋利的边缘和尖锐的角部。
④ 使用中,应尽量避免外力冲击,尤其要避免玻璃边部与角部受外力冲击。
⑤ 钢化玻璃自爆率为0.3%。为防止钢化玻璃自爆时碎片飞溅造成人体伤害,建议在钢化玻璃上加贴一层防爆膜。
2.15 轮胎
(1)信息反映主要质量安全风险
汽车轮胎爆炸、自燃。
(2)风险评估
产品强度性能、耐久性、高速性能等指标不符合标准要求导致风险发生;使用不当、缺乏保养等导致安全风险发生。
我国强制性标准GB 9743-2007《轿车轮胎》、GB 9744-2007《载重汽车轮胎》分别对轿车轮胎、载重汽车轮胎的外缘尺寸、胎面磨耗标志、轮胎强度性能、轮胎耐久性能、轮胎高速性能作了具体规定。
本市生产企业较少,需要对该类产品开展监督抽查以监控质量安全风险。
(3)消费提示
① 每月至少检查一次轮胎情况。在轮胎冷却情况下检查气压,包括备胎胎压在内。上高速公路之前,一定要检查轮胎。平时注意轮胎的保养,留意轮胎是否有露帘线,或出现胎冠异常磨损、胎肩鼓包,胎侧鼓包、胎圈钢丝断裂等现象。
② 如发现气压减少过快,应及时查明原因。充气时,气压必须按照轿车生产厂家指定的气压值。
③ 胎面花纹沟所剩深度1.6毫米位置设有磨损指示标志。当轮胎磨损至此磨损指示标志时,必须替换轮胎。
④ 定期检查车轮定位和平衡。
⑤ 换胎时,应使同一车轴上的轮胎规格、结构、厂牌、花纹等应统一。若单独换胎,要保证与同一轴上的另一条轮胎基本一致的花纹沟槽深度。
2.16 电路开关、保护或接用电器装置
(1)信息反映主要质量安全风险
插线板漏电、起火。
(2)风险评估
插座阻燃性等指标不符合标准要求导致风险发生;产品使用不当、老化导致风险发生。
我国强制性标准GB 2099.3-2008《家用和类似用途插头插座第2部分:转换器的特殊要求》对转换器的插座孔型、强度、尺寸、阻燃性等进行了规定。
近年监督抽查数据显示,我市生产领域电路开关、保护或接用电器装置(转换器)产品质量合格率均为100%,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较低。
(3)消费提示
① 选购具有3C认证标志、知名企业生产、包装上厂商和产品信息齐全的产品;
② 选购外壳面板做工精细、无毛刺、插孔尺寸对称统一的产品;勿购买禁止生产的万用孔插线板。
③ 若插线板较旧,老化比较严重,应及时更换。
2.17 隔声和隔热材料
(1)信息反映主要质量安全风险
建筑用聚苯板的导热系数不符合标准要求,金属面绝热夹芯板的粘结强度、剥离性能不符合标准要求。
(2)风险评估
GB/T 10801.1-2002《绝热用模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和GB/T 10801.2-2002《绝热用挤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XPS)》对聚苯板的导热系数、燃烧性能作了具体规定;GB/T 23932-2009《建筑用金属面绝热夹芯板》和JC/T 2155-2012《建筑用金属面酚醛泡沫夹芯板》均对金属面绝热夹芯板的粘结强度、剥离强度、耐火极限作了要求。
近年监督抽查数据显示,我市生产领域隔声和隔热材料特别是金属面绝热夹芯板标准符合率不高,需要对该类产品继续开展监督检查以监控产品质量安全风险。
2.18 床上及家居用品
(1)信息反映主要质量安全风险
甲醛超标、使用黑心棉。
(2)风险评估
我国强制性标准GB 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T 23172-2008《藤编制品》、GB/T 23114-2008《竹编制品》、QB/T 2934-2008《草编制品》、LY/T 1843-2009《竹席》、GB/T 22796-2009《被、被套》、GB/T 22844《配套床上用品》、GB/T 24252-2009《蚕丝被》、FZ/T 43007-2011《丝织被面》、QB/T 1193-2012《羽绒羽毛被》等一系列床上用品标准均对甲醛含量(甲醛释放量)作了规定。GB 18383-2007《絮用纤维制品通用技术要求》规定,絮用纤维制品严禁将使用过的医用棉花和医用纱布、工业废料、棉短绒、生活垃圾、废旧衣物、其他再加工的产品以及其他可能损害人体健康的物质作为絮用纤维使用,不得使用发霉变质的絮用纤维。
近年监督抽查数据显示,我市生产领域床上用品产品质量合格率较高,产品质量安全风险总体可控,但仍需开展抽查、监测等措施监控风险。
(3)消费提示
① 尽量购买正规厂家生产的标识齐全的产品。
② 与皮肤直接接触的产品,使用前宜按照说明洗涤后使用。
③优质的棉花色泽洁白,手感良好,轻轻拉开时,有一定弹性,而“黑心棉”有杂质,手感粗糙。
2.19 特种劳动防护用品
2.19.1 安全帽
(1)信息反映主要质量安全风险
浸水冲击吸收性能、低温耐穿刺性能、高温冲击吸收性能、低温冲击吸收性能、浸水耐穿刺性能、标识不符合标准要求。
(2)风险评估
我国强制性标准GB 2811-2007《安全帽》对产品的冲击吸收性能、耐穿刺性能、下颏带的强度、耐低温性能、标识等做了具体要求。
近年监督抽查数据显示,我市生产领域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帽)产品质量状况稳定,安全使用性能未出现不合格情况,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较低。
(3)消费提示
① 尽量从正规渠道选购具有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和安全标志认证证书的产品。并查看产品是否有制造商名称及地址、生产日期、产品标准号,是否附有产品合格证和使用说明书。
② 购买时,选择帽壳和帽衬用材厚实、光洁的产品;各部件装配连接牢固,帽壳颜色均匀,帽箍调节活络的产品。
③ 佩戴前,应检查安全帽各配件有无损坏,装配是否牢固,帽衬调节部分是否卡紧、插口是否牢固、系带是否收紧等,确信各部件完好后方可使用。
④ 根据使用者的头大小,调节帽箍的长度,确保下颏带和后颈箍栓紧。
⑤ 安全帽在使用时受到较大冲击后,应停止使用,更换受损的安全帽。定期检查安全帽有无破损。勿长时间在阳光下曝晒。由于汗水浸湿帽衬容易损坏,需经常清洗,损坏后立即更换。
⑥ 安全帽不应贮存在有酸碱、高温(50℃以上)、阳光、潮湿等处,避免重物挤压或尖物碰刺。
2.19.2 安全网
(1)信息反映主要质量安全风险
阻燃性能、耐冲击性不符合标准要求。
(2)风险评估
GB 5725-2009《安全网》对安全网的耐冲击性、阻燃性、耐火性、、耐腐蚀性、耐老化性等作了详细规定。
近年监督抽查数据显示,我市生产领域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网)合格率不高,存在一定质量安全风险,需要对该类产品继续开展监督抽查以监控产品质量安全风险。
(3)消费提示
选购时应选择网面平整、光滑,扁丝与缝隙平行、整齐、均匀,经纬清晰明快,光洁度好,有质亮感,深沉黑亮的安全网。用手摸柔韧适中、有弹性,无生硬感,不粗糙,有平整的空间厚质感。尽量通过正规渠道,选购包装规范,遮阳率、规格、尺寸标示清楚的产品。且应选择无异味、臭味的安全网。
2.20 卫生洁具
(1)信息反映主要质量安全风险
水嘴重金属析出量不符合标准要求。
(2)风险评估
JC/T 1043-2007《水嘴铅析出限量》对水嘴中的铅析出限量作了具体要求;我国强制性标准GB 18145-2014《陶瓷片密封水嘴》将于2014年12月1日实施,该标准增加了水嘴重金属污染物析出的限量要求。
近年监督抽查数据显示,我市生产领域陶瓷片密封水嘴的产品合格率均为100%;GB 18145-2014《陶瓷片密封水嘴》增加重金属污染物限量要求并拟于2014年年底实施,需要对产品开展进一步的抽查、监测以监控风险。
(3)消费提示
购买水嘴产品时,尽量在大型专业建材市场选购;每天清晨使用时,应打开水嘴放出一部分水,将残留在水嘴腔体内部的“过夜水”释放出来,时间大约在30秒钟左右。
2.21 运动及康复器械
(1)信息反映主要质量安全风险
轮滑的可触及危险锐利边缘、内衬材料、内包装塑料袋厚度、刹车装置、防护用具不符合标准要求。
(2)风险评估
我国强制性标准GB 20096-2006《轮滑鞋》对竞技、休闲用轮滑鞋的安全性能要求进行了规定。
北京市质监局近年监督检查数据显示,本市尚未发现轮滑鞋生产企业。
(3)消费提示
①尽量选择正规渠道购买儿童轮滑鞋。购买时可用手指试探触摸,应感觉光滑、无割手现象,塑料件和金属件应无毛边、毛刺等问题,用手指按压鞋壳应不变形。
② 采用塑料袋包装的儿童轮滑鞋,购买后应及时将塑料袋破坏并丢弃,避免儿童玩耍。
③ 儿童使用轮滑鞋前,家长可以轻微扭、按压轮滑鞋的刹车装置,如发现松动应先更换修理再使用。
④ 使用时,家长应督促儿童穿戴防护套装,如发现防护装备有破损,应先更换修理再使用。
2.22 童车
(1)信息反映主要质量安全风险
产品标识(适用年龄)、动态耐久性试验、可触及的锐利尖端、动态强度、防撞间距、燃烧性能、甲醛含量不符合标准要求。
(2)风险评估
我国强制性标准GB 14746-2006《儿童自行车安全要求》、GB 14747-2006《儿童三轮车安全要求》、GB 14748-2006《儿童推车安全要求》、GB 14749-2006《婴儿学步车安全要求》对童车的锐利尖端、突出物、产品标识(适用年龄)等作了规定,此外,GB 14748对儿童推车的动态耐久性试验作了具体要求,GB 14749对婴儿学步车的动态强度、防撞间距、燃烧性能作了要求。
北京市质监局近年监督检查数据显示,本市尚未发现童车生产企业。
(3)消费提示
① 查看包装上是否有强制性认证的标志,是否有警示信息或其他安全信息,并查看是否附带安装使用说明。
② 应购买适合儿童年龄范围的童车。
③ 应购买做工精细、部件圆滑无毛边、毛刺的童车;并用力压童车主体结构,查看整体结构是否出现松动;观察童车的活动部件中是否存在危险的剪切和挤夹部位。
④ 正常使用时,折叠锁定机构是否自动生效,且锁定牢固。
2.23 燃气热水器
(1)信息反映主要质量安全风险
爆炸、自燃、漏水。
(2)风险评估
产品气密性、烟气中一氧化碳含量、火焰稳定性、防过热安全装置等指标不符合标准要求导致风险发生;产品老化和使用不当导致安全风险的发生。
我国强制性标准GB 6932-2001《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对燃气热水器的热效率、热水产率、烟气中一氧化碳含量、燃气系统气密性、火焰稳定性、风压过大安全装置、烟道堵塞安全装置、铭牌标示、防过热安全装置等作了具体要求。
近两年监督抽查数据显示,我市生产领域燃气热水器产品质量合格率均为100%,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较低。
(3)消费提示
①尽量选购正规企业生产的产品。注意燃烧器和燃气管路的材料,是否具有耐腐蚀性;注意热水器的排风方式,是否配备排风管道等零部件;仔细阅读使用说明书,查阅技术文件是否具有熄火保护装置、过热保护装置等安全构件。
②选购产品时主动联系生产企业,确保正规安装和售后;安装时确保排风管道安装正确,注意热水器的安装位置,避免将热水器安装在卫生间等通风条件不佳的场所;定期请专业人士进行维护。
③应重视燃气具的使用安全,煤气罐应放在干燥通风良好的场所。自然排气式热水器应设有防倒风排气罩,强制排气式热水器应配备标准排气管和弯头。开启热水器前查看是否有燃气味道,燃烧时经常有小的爆燃时,应及时报修。
2.24 燃气灶具
(1)信息反映主要质量安全风险
商用燃气灶产品电点火装置、干烟气中一氧化碳浓度、热负荷偏差、一般结构(熄火保护装置)、熄火保护装置闭阀时间、零部件结构(即熄火保护装置失效)、热效率不符合标准要求。
(2)风险评估
标准CJ/T 28-2013 《中餐燃气炒菜灶》、CJ/T 187-2013 《燃气蒸箱》、CJ/T 3030-2012 《炊用燃气大锅灶》对产品质量安全要求进行了规定。
近三年监督抽查数据显示,我市生产领域商用燃气灶具产品抽样合格率不高,产品存在一定质量安全风险,需要对该类产品加强监督抽查监控风险。
(3)消费提示
①应选择具有工业生产许可证的商用燃气灶产品,确保所选择的产品与实际使用的气源相符合。
②在使用和维护方面,首先,应仔细阅读说明书,重点了解使用安全注意事项;掌握产品调风板的使用方法。其次,注意定期清洁火盖,清理后恢复正确的安装状态;避免自行拆装器具,定期请专业人员对胶管等配件的气密性进行检查,并定期更换与灶具连接使用的胶管,减少安全隐患。
2.25 家用卫生用品
2.25.1 餐巾纸
(1)信息反映主要质量安全风险
重金属含量不符合标准要求。
(2)风险评估
我国现行相关产品标准未对重金属含量进行规定,需要对该类指标进行监测分析并向国家有关部门反映。
(3)消费提示
消费者应选购大型企业、知名品牌的产品;同时查看包装,包装上应注明生产企业的名称、地址、电话等,还应注意查看包装上是否注明产品的名称及所执行的标准、产品的等级、生产日期、有效期等,最好购买最新生产的产品;尽量选择纯木浆生产的纸巾纸;尽量不要购买产品表面过度发白的纸巾纸,尽量避免使用彩色或带颜色图案的餐巾纸,尤其不能拿带色餐巾纸以及餐巾纸上印有图案的部分接触食品。
2.25.2 卫生巾、纸尿裤
(1)信息反映主要质量安全风险
含荧光增白剂。
(2)风险评估
GB/T 8939-2008《卫生巾(含卫生护垫)》标准对卫生巾的尺寸、吸水倍率、渗入量、pH、水分、背胶粘合强度等技术指标作了具体规定,未对荧光增白剂进行规定。需要对该技术指标进行监测分析并向国家有关部门反映。
(3)消费提示
① 消费者选择卫生巾时,在材料方面应考虑:表层选择干爽网面漏斗型的;中层选择透气、内含高效胶化层的;底层选透气材料制成的。
② 选购时,以无菌卫生为原则,详阅所购卫生巾的生产、使用说明,了解其卫生指标控制情况。
③ 卫生巾应在干燥、无菌环境中贮藏,在有效期限内使用。
2.26 激光笔
(1)信息反映主要质量安全风险
激光辐射类别不符合标准要求,损伤眼睛。
(2)风险评估
我国强制性标准GB 7247.1-2012《激光产品的安全第1部分:设备分类、要求》按照危害程度由低到高,对激光辐射功率进行了分类,但未对各类功率激光笔的用途进行限制。
近年监督抽查数据显示,我市尚未发现激光笔生产企业。
(3)消费提示
① 尽量选择正规渠道购买激光笔、儿童激光枪,避免购买无激光辐射类别信息、无品牌型号、无警告说明的产品。
② 选购教学或办公用激光笔时,应仔细查看产品的激光规格信息,尽量选购激光辐射类别为3R类及以下的产品(激光功率不大于5mW)。对于非专业使用人员,切勿购买3B类及4类大功率激光笔。并放置在儿童无法触及的地方。
③ 不宜为儿童购买激光笔作为玩具使用,应向儿童宣传相关的激光辐射危害知识,避免儿童在学校周边摊贩、商店、网络等渠道购买大功率激光笔。
④ 不宜为儿童购买带激光射击功能或激光瞄准功能的玩具。若已购买相关产品,应仔细查看激光辐射类别是否为1类,对于超过1类的激光玩具建议立即停止使用。
⑤ 使用时应正确操作,避免激光照射人体眼睛、皮肤以及衣服等部位。
2.27 钢铁产品
2.27.1 钢丝绳
(1)信息反映主要质量安全风险
钢丝绳断裂。
(2)风险评估
产品中心钢丝直径、拆股钢丝抗拉强度、钢丝绳破断拉力、拆股钢丝反复弯曲等指标不符合标准要求导致风险发生。
我国强制性标准GB 8903-2005《电梯用钢丝绳》、GB 8918-2006《重要用途钢丝绳》、GB/T 20118-2006《一般用途钢丝绳》、YB/T 5197-2005《航空用钢丝绳》对不同用途钢丝绳的力学性能、捻制质量等作了具体要求。
近年监督抽查数据显示,我市尚未发现钢丝绳生产企业。
2.27.2 混凝土用钢筋
(1)信息反映主要质量安全风险
直径不符合标准要求。
(2)风险评估
我国强制性标准GB 1499.2-2007《钢筋混凝土用钢第2部分:热轧带肋钢筋》、GB 13788 《冷轧带肋钢筋》均对混凝土用钢筋的尺寸作了具体要求。
近两年监督抽查数据显示,我市生产领域冷轧带肋钢筋产品抽查合格率较高,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较低。
(3)消费提示
建议选择品牌钢筋,或者规格、牌号、商标、质量证明等资料齐全的产品,且应有明示的执行标准;进场使用前,建议送专业质检机构进行检测。
2.28 文具
(1)信息反映主要质量安全风险
涂改液的甲苯、二甲苯,图书的丙酮、乙苯、重金属含量不符合标准要求。
(2)风险评估
我国强制性标准GB 21027-2007《学生用品的安全通用要求》对学生用品的可迁移元素的最大限量、苯含量(修正液、修正带、修正笔)、胶粘剂中的有害物质限量(游离甲醛、苯、甲苯+二甲苯、总挥发性有机物)、本册亮度、笔的上帽安全、边缘、尖端等作了具体要求。
此外,文具盒、学生书袋、笔类、橡皮擦等文具用品标准QB/T 1587-2006《塑料文具盒》、QB/T 2227-1996《金属文具盒》、QB/T 4292-2012《多用组合文具》、GB/T 26704-2011《铅笔》、QB 1336-2000《蜡笔》、QB/T 2625-2011《中性墨水圆珠笔和笔芯》、QB/T 2309-2010《橡皮擦》对产品的可迁移重金属元素的最大限量、使用性能要求等作了具体规定。
本市文具生产企业较少,近三年监督抽查数据显示,我市生产领域文具产品质量合格率均为100%,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较低。
(3)消费提示
① 尽量选购标签中产品名称、生产厂名、厂址、联系电话、执行标准代号、主要材质或成分、填充物的成分、产品使用说明、适用年龄范围、安全警示等信息齐全的产品。切勿购买“三无”产品。
② 尽量选购质地均匀,无刺鼻异味、笔杆光滑无毛刺的笔类产品。
③ 避免选购笔杆中有软质PVC塑料护手的笔类和塑料橡皮擦;购买整盒或整版的包装笔类文具后,应先打开包装在通风处放置一段时间。
④ 叮嘱学生不要养成咬笔杆的坏习惯;使用文具后应及时洗手。
2.29 其他车辆
(1)信息反映主要质量安全风险
电动三轮车、老年代步车爆炸、自燃。
(2)风险评估
车用电池的过放电等指标不符合标准要求导致风险发生;产品使用不当导致风险发生。我市无电动三轮车和老年代步车生产企业。
(3)消费提示
电动汽车等机动车辆需要经过工信部等有关部门许可、批准后才能制造、生产以及上路行驶,广大消费者不要选择和购买老年代步车等非法产品。
2.30 玻璃窗用品
(1)信息反映主要质量安全风险
汽车用钢化玻璃的抗冲击性、碎片状态不符合标准要求。
(2)风险评估
我国强制性标准GB 9656-2003《汽车安全玻璃》对汽车安全玻璃的抗冲击性、碎片状态、表面应力等力学性能提出具体要求。
本市汽车用钢化玻璃生产企业较少,需要对该类产品开展监督抽查,分析评估质量安全风险。
(3)消费提示
①尽量选购具有3C认证标志的产品,并根据企业信息、工厂编号或产品认证证书等查看产品是否在该企业已通过强制认证的能力范围之内。
②在使用过程中,应尽量避免外力冲击,尤其是尖端受力冲击。
2.31 压力锅
(1)信息反映主要质量安全风险
爆炸。
(2)风险评估
产品的合盖安全性、限压阀体、密封性、安全压力、耐热压、开盖安全性等指标不符合标准要求导致风险发生;产品老化或使用不当导致安全风险发生。
我国强制性标准GB 13623-2003《铝压力锅安全及性能要求》和GB 15066-2004《不锈钢压力锅》对压力锅的合盖安全性、工作压力、限压阀体、密封性、安全压力、耐热压、开盖安全性、防堵安全性、耐内压力、泄压压力、卫生要求、破坏压力、密封圈等作了具体规定。
近年监督抽查数据显示,我市尚未发现压力锅生产企业。
(3)消费提示
①购买具有生产许可证且说明书、相关标识齐全的产品,手柄处的紧固螺钉不易触及到的压力锅,避免使用时被烫伤。
②使用时,应仔细检查锅盖的限压阀气孔是否畅通,安全阀是否完好;保证食物量不超过锅容量的4/5;正确加盖,适时加阀,压力完全释放后再开盖;超过使用年限的压力锅,应停止使用。
③使用后,应将压力锅清洗干净且保持干燥,锅盖应反置于锅体上;老化的密封胶圈、安全塞必须及时更换。
2.32 眼镜、镜及类似品
(1)信息反映主要质量安全风险
太阳镜的光透射比、抗冲击性能、标志不符合标准要求。
(2)风险评估
QB 2457-1999《太阳镜》和GB 10810.3-2006《眼镜镜片及相关眼镜产品第3部分:透射比规范及测量方法》对太阳镜的表面质量和内在疵病、镜片的光学性能、镜架要求、装配精度与整形要求、透射特性、透射比均作了相关要求。
2014年我市生产领域太阳镜产品开展监督抽查合格率为100%,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较低。
(3)消费提示
①尽量到正规商场或品牌眼镜店选购产品;产品标志应注明生产品牌、规格、厂址等;观察镜片表面是否光滑,有无磨痕、气泡;试戴时,注意实物的清晰度,视物是否变性、失真;尽量试戴时间长一些;试戴时多走动,在运动时观察有无不适症状。
②为儿童选购太阳镜时,避免购买镜框周围带有过多装饰的产品,避免选择镜片太深或太鲜艳的太阳镜,不要购买没有中文标签或吊牌的产品。
③佩戴太阳镜时间不宜过长,建议佩戴一两个小时后摘下休息,避免在光线暗的环境下佩戴;开车时不宜戴颜色太深、尺寸大而重的太阳镜;表面磨损严重的墨镜应停止使用。
2.33 危险化学品
(1)信息反映主要质量安全风险
汽油违规添加苯胺类抗爆剂、甲缩醛。
(2)风险评估
我国强制性标准GB 17930-2013《车用汽油》规定:车用汽油中不得人为加入甲缩醛、苯胺类、卤素以及含磷、含硅等化学物质,未对产品相关技术指标限值进行规定。
本市产品生产企业仅1家,近三年监督抽查数据显示,我市汽油产品质量抽样合格率均为100%;对于企业是否违规添加苯胺类抗爆剂、甲缩醛的情况需要进行调查分析。
第3章 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处置及防控
1、针对上述风险评估结果,北京市质量监督监督局将采取以下风险控制措施:
(1)对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相对突出的建筑聚苯板、金属面绝热夹芯板、商用燃气灶具、家具、安全玻璃、安全网等产品采取监督抽查、执法检查等行政措施,严格查处生产不合格产品违法行为,加强产品质量安全风险控制。
(2)对需要进一步监测可能存在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的儿童玩具、移动电源、食品相关产品、皮鞋、手机电池、轮胎、床上用品、电热水器、纺织服装、卫生洁具、餐巾纸、卫生巾、纸尿裤、汽车玻璃、汽油等产品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风险监测等工作;涉及到的产品标准有关情况向国家有关部门报告;
(3)对于儿童安全座椅、钢丝绳、文具等本市尚未发现生产企业的产品,在今后工作中加强排查。
2、北京市质量技术局要求:
(1)本市相关产品生产企业要严格落实产品质量主体责任,对产品可能存在的质量安全风险予以重点关注,认真分析产品可能存在的风险隐患,对于存在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危险的,应当立即向有关行政部门报告和告知消费者,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控制;
(2)各相关产品质量认证机构应依法规范开展认证活动并加强认证后产品的跟踪检查,对其认证的产品、服务、管理体系实施有效的跟踪监督,对不能持续符合认证要求的,认证机构应当暂停或者撤销其认证证书,及时向社会公布;
(3)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应当加强质量安全风险的宣传教育,引导行业自律,及时反映企业及消费者的质量需求,促进行业规范发展。
3、质监部门建议:
广大消费者在选购产品时,要核对产品明示的生产厂名、厂址、型号、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产品执行标准等信息,购买后应索要正规发票,妥善保存,按照使用说明书进行使用,防范风险,保护自身健康安全,对于发现产品的质量违法行为,及时向质监部门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