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闻网】十八大以来反腐账本:收缴201亿挽回387亿
中新网北京7月30日电(记者 阚枫)29日,中纪委官员透露,十八大以来的反腐风暴中,已有效挽回经济损失387亿元,收缴了201亿元的违纪所得。落马官员的贪污钱财如何处理?十八大以来,哪些“老虎苍蝇”的违法违纪所得触目惊心?“打虎拍蝇”后,“反腐账本”更需关注。
贪官赃款如何处理?
——分涉嫌犯罪所得和违纪所得,多上缴国库
十八大至今的反腐风暴中,落马“老虎”数量已过百,因违纪或违法遭拍打的“苍蝇”更是数量庞大,涉案官员的贪赃钱财如何处理?
7月29日,中纪委案件监督管理室的韩晋萍处长在做客中纪委网站访谈时,就这一问题进行了详解。按照韩晋萍介绍,贪官违法违纪所得的钱款需分两种情况,一种是涉嫌犯罪的款项,另一种是违纪所得。
前者是案件进入司法程序以后,最终经过法院判决认定是犯罪所得的那部分;后者则是在纪检监察机关认定其仅仅是违反党纪政纪的违纪所得,这一部分是需纪检监察机关收缴并上缴国库。
记者查阅发现,针对涉嫌犯罪的款项,当前的法律中已有明确规定,按照刑法规定,“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对违纪所得,韩晋萍介绍,这部分款项有没收、追缴和责令退赔三种方式。没收的应一律上缴国库,对于追缴或责令退赔的款物,依法不应当退回、退赔,或者是因为客观原因不能退回、不能退赔的,也是应当上缴国库。
此外,对于这些上缴国库的财物,如果是钱款的话,就由纪检监察机关直接上缴国库;如果是物品,就要由相关的部门通过拍卖等方式,变现以后把变价款上缴国库。
根据韩晋萍介绍,十八大以来,到今年6月,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在办案当中,除了将涉嫌犯罪所得的款物移交司法机关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之外,还收缴了201亿元的违纪所得,上缴国库。
此外,韩晋萍还介绍,从十八大到今年6月,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在查处腐败案件的同时,已经有效挽回经济损失387亿元。
对于什么叫“挽回经济损失”,韩晋萍举例,称如违规获得了土地,纪检监察机关就会要求把违规获得的土地再重新收归国有,如低价处置国有资产的,低价处置的这部分差价就要由相关人员或者相关的企业退回。
落马“老虎”贪赃情况知多少?
——已受审高官13人受贿过千万
十八大以来,落马“老虎”的贪赃款项到底有多少?
排除上文所述被纪检机关认定为违反党纪政纪的违纪所得,盘点十八大以来已经过堂受审的省部级及以上官员,他们被检方指控或已被法院认定的犯罪所得就已数目惊人。
中新网记者统计,截至目前,十八大后落马的省部级及以上高官中,已有17名官员站在了法庭被告席,包括周永康、王素毅、刘铁男、李达球、童名谦、倪发科、季建业、廖少华、陈柏槐、陈安众、蒋洁敏、李春城、郭有明、祝作利、阳宝华、王永春和郭永祥。
梳理可见,在上述已经开庭审理的“老虎”中,除了“玩忽职守罪”的童名谦,检查机关对其余16人的指控中均涉及“受贿罪”。
就具体的涉案金额来看,上述16人中,除了陈柏槐、陈安众、祝作利,其余13人被指控或已被认定的受贿金额均在1000万元以上。
除了受贿罪,倪发科、蒋洁敏、王永春和郭永祥还涉及“巨额财产来源不明”。
例如,在今年4月开庭审理的国资委原主任蒋洁敏中,检方指控其对1482.6174万元的巨额财产不能说明来源。
再如,本月开庭审理的中石油原副总经理王永春,除了受贿,检方还指控,“截至2013年8月25日,王永春的个人和家庭财产、支出明显超出其个人和家庭合法收入,对于差额部分中的4245.514万元的巨额财产不能说明来源。”
“苍蝇”也能成巨贪
——小官巨贪,赃款“累坏”点钞机
十八大以来,除了落马“老虎”,那些官衔不高,但每每出现都能震惊四座的“小官巨贪”,更为引人关注。
今年5月27日,河北省保定市人民检察院决定,依法对国家能源局煤炭司原副司长魏鹏远以涉嫌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向河北省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最高检反贪污贿赂总局局长徐进辉曾表示,魏鹏远家中搜查发现现金折合人民币2亿余元,成为建国以来检察机关一次起获赃款现金数额最大的案件。
而据多方证实,魏鹏远被带走时,执法人员从北京一家银行的分行调去16台点钞机清点,当场烧坏了4台。
相比于司局级干部的魏鹏远,河北秦皇岛城市管理局原副调研员马超群可谓“小官巨贪”的代表。去年11月,马超群被查,其家中搜出现金约1.2亿元、黄金37公斤、北京和秦皇岛等地的房产手续68套。
媒体报道称,马超群的现金被装在40多个水果箱中,有的甚至已有发霉迹象。由于钱太多,马超群还租了房子专门放钱,屋内铁皮箱里装满钱,清点工作进行一整夜。
“小官巨贪”最近的典型,是被称为“双百院长”的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原院长王天朝。根据最高检今年4月的通报,2005年至2014年,王天朝利用担任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院长的职务便利,多次收受他人财物,共计现金人民币3500万元以及价值人民币8000余万元的房产100套、停车位100个。
延伸阅读:“苍蝇老虎”没收赃款如何使用?
——社科院报告曾建议将没收财物投入社保、民生领域
今年3月18日,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发布了《法治蓝皮书:中国法治发展报告(2015)》,这份报告就特别关注了反腐查扣财物的流向问题。
报告称,2015年,反腐败工作将继续保持高压态势,查处各类贪污腐化案件的力度不会减弱。构建全方位预防与惩治腐败的法律制度体系,对公职人员的行为进行规范,营造不能贪、不敢贪、不想贪的制度与社会环境。
在具体工作中,这份报告建议,有关部门在查处案件过程中及时向社会公开案件查处进程,同时,还有必要向全社会公开贪腐案件查扣财物的查抄、流向、处置等情况,避免出现糊涂账现象。
“可以考虑将没收的部分财物投入社保、民生领域,让社会共享反腐败斗争的成果,这不仅有利于提振公众对反腐败工作的信心,也可彰显反腐败的决心。”报告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