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彩“十二五”系列报道七】深化水利改革:在行进中激发力量
□记者 陈锐
“十二五”期间,中国经济从高速增长步入中高速增长的新常态,集约发展、绿色发展、内涵发展、创新发展拉开大幕,中国的改革开放开始向前所未有的深度和广度拓展。
对于水利改革发展而言,这五年,是一段充满艰辛探索的里程,从党中央、国务院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出台,到新时期水利工作方针的确立,从逐年递增的水利投资,到水利改革的鲜活实践……水利系统顺势而上,砥砺前行,全面深化水利改革的大潮在中华大地激流涌动。
高位谋划深化改革发展定位
顶层设计构架水利发展格局
经过30多年高速增长后,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同时步入不改不行、不进则退的关键期。
改革,惟其艰难,方显勇毅;惟其磨砺,始得玉成。
“十二五”开局的2011年,是水利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中共中央、国务院首次以1号文件的形式出台了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并召开最高规格的中央水利工作会议,向全社会发出了大兴水利的号召。此后连续4年,中央1号文件均对水利改革等相关领域作出部署。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治水发表重要论述,形成了新时期我国治水兴水的重要战略思想。在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上,习近平提出了一系列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新理念、新思路、新举措。就如何保障水安全,他提出“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新时期水利工作方针。
2014年年底,李克强总理亲临水利部考察时指出,水利建设要通过深化改革,更多运用市场机制。此后,他还通过政府工作报告等多种形式,对生态文明建设、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等提出要求,强调集中力量加快水利建设,用改革红利促进水利事业发展。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将水资源管理、水环境保护、水生态修复、水价改革、水权交易等纳入生态文明制度建设重要内容,并提出要求。在中央成立了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之后,水利部成立了以陈雷部长为组长的深化水利改革领导小组。
改革的方向在哪里?既要贯彻落实中央精神,又要考虑自身实际。于是,水利部把水资源管理体制、水利投融资体制、水利工程建管体制、水价形成机制改革以及基层水利服务体系、水权制度、水生态补偿机制创新等作为突破口和着力点,吹响号角,全力攻坚。
保持政策定力释放改革红利
在实践中锐意改革不断创新
“天下事有难易乎?为之,则难者亦易矣;不为,则易者亦难矣。”水利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秉持这样的“难易观”,按照既定时间表、路线图,坚定不移而又有条不紊地进行极其复杂的“顶层设计”,摸索中勇往直前。
盘点2011年到2015年,“十二五”水利建设投资超过2万亿元,是“十一五”水利建设总投资的近3倍,成为新中国成立以来水利发展最快、投资强度最大、目标完成最好、改革全面展开的5年。
“十二五”期间,水利部与各部委通力合作。协调财政部,明确地方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提取一定比例用于农田水利建设,并制定了省级统筹办法。联合人民银行等七部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水利改革发展金融服务的意见》,实现以水资源费、水利建设基金等作为还贷担保的政策性突破。截至2015年9月底,农发行、国开行、农业银行三家银行大口径水利贷款余额达9115亿元。
同时,吸引社会资金投资水利,水利部引导各省区市建立省级水利投融资平台,一些地方拓展水利融资渠道,通过发行债券筹集水利资金,多家水利企业上市融资。在以公共财政为主的多元化水利投入机制逐步形成后,全面建立起预算项目储备、预算执行考核、预算执行动态监控三项机制。
要激发市场主体创造活力,需先给自身松绑。水利部通过一“松”一“紧”,转变职能,简政放权。“松”,即取消部分行政审批事项,如取消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质量检测员等人员注册管理、“江河故道、旧堤、原有工程设施等填堵、占用、拆毁批准”等。“紧”,即强化取消审批事项的后续监管,印发《水利部关于加强投资项目水利审批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等。截至目前,水行政审批事项已由48项减少到22项。
江苏省水利厅在践行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过程中,加速推进政府“瘦身”,明确权力责任,建立监管体系。“以前不少处室既搞审批又搞管理,自从检查总队成立以后,逐步把各处室执法的权力归并到一出,现在是一支队伍对外。”江苏省水利厅政法处原处长张嘉涛说,“对于行政审批来说也应该是一个窗口对外,否则就是又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
党的十八大报告将水利放在生态文明建设的突出位置,提出新的明确要求,强调要完善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和税费改革,建立反映市场供求和资源稀缺程度、体现生态价值和代际补偿的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积极开展排污权、水权交易试点。
2014年,水利部选择内蒙古、宁夏、湖北等七省区为开展水权试点,探索水资源使用权确权登记、水权交易流转和水权制度建设。内蒙古成立水权收储转让中心;宁夏率先建立区、市、县三级行政区水权分配体系……各试点成效明显。
“谁受益,谁补偿;谁保护,谁受益。”按照这样的原则,水利部加快推进流域水污染防治和保护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安全,开展水环境生态补偿机制试点。去年,辽宁就投入补偿资金3.5亿元,浙江的资金规模从2006年的2亿元提高到18亿元。山西成立了排污权交易中心,共完成排污权交易468宗,交易金额2.6亿元。发挥生态补偿机制力量,对生态环境保护好的区域给予奖励,才能解决利益彼此消长难题,显示出保护青山绿水的决心。
试点探索描摹战略发展布局
民生福祉在改革中不断加强
“改革不停顿,开放不止步”“改革开放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坚定不移深化改革开放,是习近平总书记在讲话中反复强调的一个重大问题。
水利改革在何时?改革正当时。
水利改革该怎么干?真枪真刀抓落实。
水利改革为了什么?惠民生。
五年来,各级水利部门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治水兴水决策部署,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对水利工作的新要求,以“三严三实”精神在工作中狠抓落实,在不少领域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水利支撑。其中涌现出一大批改革试点,在改革中攻坚,在摸索中克难,大胆试水,改革成果显著。
众所周知,农业是弱质产业,在粮食生产受成本地板和价格天花板双重挤压的情况下,适当提高农业水价促进节水,实施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是破解农业水价改革“两难”的有效手段。
2011年中央1号文件提出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对自然资源及其产品价格改革作出重大决策部署……关于农业水价的改革,中央多次强调运用价格杠杆促进节水。汪洋副总理要求从适当提高农业水价、推动结构调整等方面入手,深入开展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工作。
“十二五”期间水利部会同有关部门积极开展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特别是2014年,按照国务院部署,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水利部、农业部在27个省份80个县启动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工作,以促进农业节水增效为目标、以完善农业水价形成机制为核心、以创新体制机制为动力,统筹运用制度建设、工程配套、结构调整、技术推广等措施推进改革。
通过明晰农业水权、完善水价机制、建立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实施工程产权制度改革、规范组建用水合作组织、配套末级渠系和计量设施等综合措施,试点区在促进农业节水增效、农田水利工程良性运行、调动农民用水管水积极性、促进农业生产方式转变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形成了一批有特色、可推广的改革样板,为全面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积累经验,奠定了基础。
云南砚山县作为2014年全国80个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工作试点县之一,按照保障工程正常运行和确保农民可承受的原则,通过入户调查、召开群众会议等对试点区供水水价进行定价,终端执行水价根据不同区域包括每立方米1.1元、0.73元、0.65元三类。计量供水实施后,实行先交钱后用水模式,增强了用水户对节约用水的意识,达到节水目的。
湖南长沙县桐仁桥灌区国有水利工程供水成本由县级财政全额补贴,并由桐仁桥水库管理所负责管护,因此核定水价时不计入国有水利工程供水成本,农民用水户只承担末级渠系成本,水费收入全部用于支渠以下农田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和节水奖励,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与此同时,加快水利改革、水利现代化、加快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水生态文明城市等试点,也紧跟时代步伐,着力在水利改革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实现率先突破。正是一个个改革的亮点,汇聚成推进各项水利工作全面铺开的正能量,让水利改革的各项成果惠及广大民生。
水利改革,一头连着民生,一头连着国家的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改革之重,改革之难,改革之必要体现在水利工作的方方面面。从不断深化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体制改革,探索建设项目法人招标、代建制等模式,水利建设项目招投标全面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在全国率先建立了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到不断深化国有水管单位体制改革,启动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开展100个小型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和创新运行管护机制试点;再到不断加强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全国基层水利服务机构达到2.93万余个,农民用水合作组织达到8.34万个,地方防汛机动抢险队达到1389支,建成15支省级、143支市级、2144支县级、1.39万余支乡镇级抗旱服务队……改革步履铿锵,坚实有力。
实践经验表明,解决我国日益复杂的水资源问题,推动水利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最关键、最重要、最根本的是要靠政策、靠制度、靠改革。水利人秉承信念,不断以更大的政治勇气和智慧推进改革,用全局观念和系统思维谋划改革,这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深化改革赋予水利工作最鲜明的时代特征之一。党的改革方略步入一个全新高度,中国水利改革发展进入了一个全新境界。伴随着砥砺奋进的铿锵步履,“十二五”水利建设已经圆满收官,承载着充满期冀的规划蓝图,“十三五”水利建设又将扬帆起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