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016年对大气环境类违法行为开出超4000万“罚单”
中新社北京1月3日电 (记者 尹力)北京在2016年共立案处罚大气环境类违法行为1394起,处罚金额4082万元(人民币,下同)。这是记者3日从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召开的发布会上获悉的。
据北京市环保局大气处副处长李翔介绍,自北京实施《2013-2017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以来,近4年间,官方组织完成的重点治理工程约是过去10年来的总和。多年的工作经验表明“治污减排才是硬道理”。
数据显示,2016年间,北京共调整退出印刷、铸造、家具等一般制造业与污染企业335家;对于保留企业强化环保技改升级,组织实施了100多项环保技改项目工程;实现燕山石化及全市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减排1.37万吨;实施1500余台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完成后单台可减排氮氧化物50%以上。
2016年间,北京环保、城管、交管等部门围绕散煤、高排放机动车、城乡结合部等重点防治领域和区域,开展了多个专项执法行动。全年共立案处罚大气环境类违法行为1394起,处罚金额4082万元。
在压减燃煤方面,北京已在663个村实施散煤改清洁能源,完成城区居民散煤清洁能源替代7.5万户;实现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1858台、8488蒸吨;通州区在远郊区县率先实现基本无燃煤锅炉。通过以上措施,北京燃煤总量预计削减到1000万吨以内。
目前,机动车污染已成为北京本地PM2.5的首要来源。其中,挥发性有机物、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占全市排放总量的38%、50%左右。为此,北京在2016年淘汰(含转出)老旧机动车42.4万辆;严格管控高排放车,发布了国Ⅰ、国Ⅱ排放标准轻型汽油车五环路(不含)以内道路工作日限行政策,将于2017年2月15日起实施。
李翔表示,当前,北京的污染物排放总量仍超出环境容量,从短期来看,在不利气象条件下,尤其是秋冬季节,空气重污染仍将发生。加强空气重污染应急,实现对污染物累积的“削峰、降速”必不可少。因此,北京在2016年有针对性地修订了《北京市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以进一步规范预警分级、优化启动程序、加大减排力度、强化区域联动。
此外,2016年间,北京、天津及河北省唐山市、保定市等地,率先建立空气重污染应急联动机制,以减少污染在城市间相互传输影响,其中明确了信息共享、空气质量预报会商、执法联动、机动车异地处罚等举措。(完) 【编辑:曾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