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警方“猎狐行动”主动出击 捷报频传两名外逃经济犯罪嫌疑人落网
根据2016年“猎狐行动”的工作部署,北京警方主动出击再添两大战果,于2016年12月2日,在公安部“猎狐”行动办的统一指挥下,将职务侵占2000万元的重大红通逃犯杜某从泰国押解回国;于12月7日,成功将潜逃18年之久的犯罪嫌疑人金某某从菲律宾押解回国。
案例1
2012年4月,北京某百货公司向北京警方报案称,该公司财务部总收室组长杜某侵占公司营业款2000余万元后,去向不明。北京警方接报后立即成立工作组,于同年5月立案侦查。经查:2007年至2012年期间,杜某利用担任该公司总收员的职务便利,侵占公司人民币2000余万元后潜逃境外。2012年6月,北京警方以涉嫌职务侵占罪对杜某批准刑事拘留。
自公安部开展“猎狐行动”以来,北京市公安局“猎狐”行动办一直将杜某列为重点逃犯,穷尽一切手段开展工作。但由于杜某及其家人均在境外,国内线索尽断,缉捕工作难度极大。为此,市局多次向公安部“猎狐”行动办就此案进行汇报,于2014年12月通过国际刑警组织发布红色通报,对该人进行全球缉捕,同时制定了国内外详细的工作计划,不放过任何一条线索。经过缜密侦查、细致工作,2016年11月,北京市公安局经侦总队发现杜某在逃泰国曼谷的重要线索,迅速上报公安部“猎狐”泰国工作组,并研究制定了商请泰国移民执法部门协助抓捕的工作方案。
经调查发现,杜某潜逃之后为求生计,在曼谷一大型卖场中经营一家小商铺。泰国移民部门依据我方提供线索,对该卖场进行调查。由于卖场面积大,人员流动性强,调查难度较大,经过前方工作组连续四日的调查、蹲守,最终锁定目标。2016年11月9日下午,泰国移民部门一举将潜逃四年的外逃嫌疑人杜某抓获。12月2日,杜某被押解回国,经讯问,其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案例2
1998年9月,北京警方接报案称:1998年6月,某国有银行所属投资公司资金处处长金某某,私刻印章擅自划走客户资金不能按期归还后潜逃,造成该公司2000余万美元的损失。案发后,北京警方立即开展工作,并于1998年9月2日立案侦查,同年12月17日对金某某批准刑事拘留。2002年5月24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对其以涉嫌票据诈骗罪批准逮捕。
18年来,北京警方始终未放弃案件的侦办,特别是“猎狐行动”开展以来,安排“专人专班”紧盯案件,周密部署,积极落实各项工作,组织力量对金某某的行踪开展深入细致的摸排和梳理工作,同时加大政策的宣传和教育力度,最终迫使其主动投案自首。2016年12月7日,北京市公安局经侦总队成功将金某某从菲律宾押解回国。经讯问,金某某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案件在进一步审理中。
北京警方仍将持续推动“猎狐”专项行动,打响缉捕境外在逃经济犯罪嫌疑人的攻坚战。在此,警方呼吁外逃经济犯罪嫌疑人,如果能够自愿回国,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罪行,按照《关于敦促在逃境外经济犯罪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等相关规定,可以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相关亲属也应积极规劝其早日回国归案,争取宽大处理。希望广大群众积极检举外逃嫌疑人线索,协助警方严厉打击经济犯罪,为平安北京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