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统计局 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关于印发北京市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实施方案的通知 京发改[2016]300号
各区发展改革委、统计局、调查队,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改革局、统计局、调查队,各有关单位:
按照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制度〉的通知》(国管节能〔2015〕304号)要求,结合本市公共机构实际,我们制定了《北京市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统计局
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
2016年2月25日
(联系人:市发展改革委资环处 王如刚; 联系电话:66415588-1131;
市统计局能源处、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 刘晓萌; 83547192)
北京市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实施方案
能源资源消费统计是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建立科学、完整、统一的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制度,切实做好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工作,对强化公共机构节能管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为全面贯彻落实《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加强公共机构节能基础工作和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制度,根据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制度〉的通知》(国管节能〔2015〕304号)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北京市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工作已经纳入全市统计年报和定期统计报表制度。“十三五”期间,力争将能源资源消费统计覆盖全市公共机构,实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各类能源资源消费品种统计基本实现全涵盖,做到不重不漏。
二、统计原则和范围
1.统计范围。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范围为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公共机构(以下均不含中央管理公共机构)。
2.职责分工。
北京市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工作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与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以下简称“北京调查总队”)共同制定全市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方案,负责部署统计工作、组织统计培训、开展数据采集、审核评估和汇总分析工作、编制统计工作报告并报送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等。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协调北京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协助维护全市各级公共机构名单及单位人员编制基本信息等。
各区发展改革委、统计局、调查队要各司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信息具体统计工作,开展统计培训,健全完善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台帐等工作。各区发展改革委负责协调本区机构编制办公室协助维护人员编制信息等工作。
三、工作安排
1.统计制度修订。根据2015年统计年报和2016年定期统计报表填报工作安排,将《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制度》“国管节能基1表”(增设“用地面积”指标)、“国管节能基2表”(删除原“公务用车数量”、“公务用车用油量”及“浅层地热能利用系统装机容量”,增设“新能源汽车数量”、“编制人数”及“热计量收费面积”指标)的指标纳入全市《能源、水统计报表制度》中,并报送国家统计局审批。
2.布置年、季报统计工作。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召开全市公共机构能源资源统计布置会,详细讲解统计报表变化、指标解释、数据审核和上报要求,并对健全完善统计台账提出要求。
3.报送周期。各单位年报及季报报送时间按照市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统计报表制度要求执行。
4.报送方式。各单位数据通过国家统一的“统计联网直报平台”(www.bjes.gov.cn)进行网上填报。
5.数据审核。各公共机构指定专门的统计人员,通过国家统一的“统计联网直报平台”填报数据,由市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及各区统计局、调查队对数据进行审核评估,并由市发展改革委进行复核。数据收审完毕后,汇总形成“国管节能综2表”、“国管节能综3表”。
6.数据分析。各公共机构应结合本单位建筑面积、用能人数、用能设备运行等情况,按月对电、水、气、油、煤和热力等能源资源消费状况进行分析评价。
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根据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结果,撰写《北京市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分析报告》,对主要能源资源消费的总量、单耗、比重及其变动进行分析,对数据变动情况进行原因分析,并提出下一步的整改措施。
7.数据质量抽查和会审。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每年对5%以上的公共机构进行数据质量抽查,并组织上年度能耗数据会审。
四、保障措施
1.加强部门联动。市发展改革委、市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建立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工作定期沟通机制,研究解决重点问题,同时明确责任领导和联络员。各区发展改革委、统计局、调查队相应建立区级层面的联系沟通机制,实现部门联动。
2.强化责任管理。市、区发展改革部门把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工作纳入年度公共机构节能目标责任考核评价重要内容,落实奖励约束措施。各公共机构选派工作责任心强,具备一定统计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以及电脑操作技能的人员担任本单位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员,并及时报同级发展改革部门和统计部门登记备案,并保持相对稳定。
3.保障数据安全。统计数据集中采集平台设置严格的用户登录权限,确保数据报送及审核评估全过程的保密性。对于涉及国家安全等对保密有特殊规定和要求的单位,相关能源资源消费统计数据以纸介质形式专门报送。
4.加强教育培训。各级发展改革、统计部门做好管辖范围内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并将其作为公共机构节能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不断提高统计工作的准确性和时效性。各类公共机构应加强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员教育培训,提高其业务技能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