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18年上半年绩效任务进展情况

05.07.2018  09:42

  

 

  第一项:截至6月底,我市保障房新开工37564套,其中公租房6959套、定向安置房30605套。完成年度5万套建设筹集任务的75%。分配公租房12623套(户),其中实物房源10011套、新增发放市场租房补贴2612户。

  第二项:我委加快推进已供地共有产权住房建设,已有125万平方米办理完毕施工登记(许可)手续并实现开工。坚持职住平衡的分配原则,实现了房源优先配售给项目所在区户籍和在项目所在区工作的本市其他区户籍无房家庭,以及符合本市住房限购条件、在项目所在区稳定工作的非本市户籍无房家庭。1-6月,全市共开通申购共有产权项目13个,提供房源11515套;累计启动分配公租房12623套(户),其中实物房源10011套,新增发放市场租房补贴2612户。

  第三项:按照新一轮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变“任务制”为“申报制”的工作要求,我委组织各区开展了2018年整治项目申报工作。各区老旧小区综合整治牵头部门会同属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结合老旧小区实际和居民意愿,并经各区政府批准,共确定实施整治项目100个,涉及住宅楼1165栋、638万平方米、7.62万户。

  经过充分准备,魏成林同志于5月24日主持召开了市老旧小区综合整治联席会第一次会议,市联席会议正式成立。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听取并共同审议了我委起草的《2018-2020年北京市老旧小区综合整治联席会议工作计划》和各区2018年综合整治项目汇报,并原则通过。5月31日,我委会同市委社会工委、市社会办、市民政局制定印发了《关于建立我市实施综合改造老旧小区物业管理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京建发〔2018〕255号)。6月7日,市政府批准2018年老旧小区整治项目计划,6月14日,我委正式向各区政府印发《关于确认2018年度老旧小区综合整治试点项目的通知》,2018年全市计划实施整治试点项目100个,其中城六区和通州区29个项目列入全市“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6月25日,我委制定印发了《关于加强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程管理的意见》(京建发〔2018〕298号),进一步明确综合整治工程建设程序和监督管理办法,加强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把综合整治工程打造成为安全工程、放心工程。

  为进一步推进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6月25日至7月4日,我委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规划国土委、市城市管理委、市质监局、市交通委、市国资委、市园林绿化局等市有关委办局,由我委冯可梁副主任带队,到各区老旧小区综合整治牵头部门开展调研工作。

  目前,中心城区和通州区10个老旧小区综合整治试点工作正在按计划稳步推进,其中西城区灵境小区、安德馨居小区及白云路7号院小区,丰台区莲花池西里6号院综合整治工作已全部完成,其他试点小区已基本完成节能改造、增设电梯、补建停车设施、拆除违法建设、整治地下空间等主要内容的整治改造,除东城区胡家园东区计划于2019年3季度完成整治外,其他试点小区计划于2018年3季度完成。

  第四项:为抓好市政府部署的重要民生实事项目—老楼加装电梯工作,我委依照工作预案内容稳步推进,制定了2018年老楼加装电梯实施方案,召开了加装电梯工作动员部署会。为加大推进力度,赵成副巡视员带队分别到朝阳区、丰台区调研督导,并主持召开由西城、东城、石景山、大兴、房山、通州、昌平7个区参加的调度协调会。上半年,加装电梯开工数量和完成数量超预期,截至6月30日,全市已开工总计505部,其中已完成57部,正在实施的448部。

  第五项:我委及时跟踪监测北京市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每月向市委、市政府上报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研究出台政策措施,坚决落实“房住不炒”:5月25日,我委出台《关于加强限房价项目销售管理的通知》。通过加强对本市“限房价、控地价”项目住房销售管理,建立“双防双保”、“梯级过滤匹配”等机制,实施差异化管理,抑制投资投机需求。5月28日,我委会同规划国土部门出台《关于加强国有土地上住宅拆分管理的通知》,从住宅测绘成果审核、转让、登记三方面提出五条要求,严禁住宅随意拆分,遏制投资投机性炒房行为。加大对市场主体是否严格执行调控政策措施的监管与执法,联合工商部门开展为期半年的房地产经纪机构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房地产经纪机构违法违规行为。同时,加强舆情监测分析和市场形势解读,及时组织新闻媒体、专家正面发声,回应社会关切,合理引导市场预期。

  第6项:截止至6月底,已供地600万平方米商品住房项目开工182.6万平方米,实现开工率为30.4%。完成1-6月份实现20%的开工建设的预期目标。

  第7项:会同市规土委、市公安局6月15日出台《关于发展租赁型职工集体宿舍的意见》,明确通过在集体建设用地上规划建设或改建;产业园区配建或将低效、闲置的厂房改建;将闲置的商场、写字楼或酒店等改建等方式多渠道增加租赁型职工集体宿舍供应。明确租赁型职工集体宿舍可以委托专业住房租赁企业运营管理;支持用工单位通过趸租或与专业住房租赁企业合作等方式,为职工提供租赁型职工集体宿舍;鼓励实施主体委托或与专业住房租赁企业合作,进行租赁型职工集体宿舍的改建。召开全市从事住房租赁经营的开发企业、住房租赁企业座谈会,了解企业在经营中面临的困难与问题,加强服务与指导。6月11日,《关于加强北京市集体土地租赁住房试点项目建设管理的暂行意见》已正式印发。同时,进一步加强协调调度,6月先后两次组织召开会议集中调度集体土地租赁住房项目建设。截至目前已有12个项目办理完毕立项手续,正在加快推进方案设计工作。

  第八项:截至6月30日,共完成2735套房源配租工作,其中市保障房中心已与京东集团等单位完成2000套公租房房源配租签约工作,朝阳、海淀、开发区分别与区内重点快递物流等行业企业完成公租房配租300套、180套和255套公租房配租签约工作。为落实首都城市战略定位,顺应产业结构优化调整,多渠道解决城市运行和服务保障行业务工人员住宿问题,促进职住平衡,我委会同市公安局、市规划国土委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于6月15日出台《关于发展租赁型职工集体宿舍的意见(试行)》。《意见》明确了增加租赁型职工集体宿舍供应的主要渠道:在集体建设用地上新建、产业园区配建,以及利用闲置的厂房、商场、写字楼、酒店等房屋改建。规定了租赁型职工集体宿舍的建设和改建应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区域功能定位和产业发展以及《建设项目规划使用性质正面和负面清单》等总体要求,还对改建的主体客体、流程标准,以及改建后的集体宿舍人均使用面积、每间居住人数、出租对象、租期、后期使用等进行了具体的规范。《意见》还对加强服务保障,搭建供需对接服务平台、引导供需有效对接,鼓励金融机构、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加强后期使用监管以及建筑消防安全导则等作出了明确规定。

  第九项:我委认真做好住房租赁监管平台与人力社保局积分落户系统对接,加快与市教委、北京公积金中心业务系统对接,为积分落户、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公积金提取等公共事项办理提供支持。牵头起草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和住房租赁经纪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并拟于近期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在全市集中开展房屋租赁市场专项整治,100余家房地产中介机构因存在违规租赁、未备案且未在注册地经营等问题被予以公开曝光。配合首都综治办做好“黑中介”专项整治相关工作,研究建立“黑中介”综合惩戒机制。首都综治办牵头召开全市房屋租赁中介行业整治工作推进会,市高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住建委、市工商局等部门联合依法严厉打击房屋租赁中介违法违规特别是“涉黑涉恶”犯罪行为,维护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

  第十项:今年3月以来,我委多次与市政府秘书五处沟通修改完善,并征求了市法制办意见。按照陈吉宁同志在市政府专题会议上的指示精神,我委会同相关单位密切配合进行修改完善,5月14日,市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实施《关于加强直管公房管理的意见》(京政办发〔2018〕20号)。下一步,我委将指导相关区政府做好贯彻落实。

  第十一项:我委积极推进《老城保护修缮标准研究》,3月发布《老城保护修缮标准研究》财政专项比选公告,4月16日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北京市古代建筑设计研究所有限公司、北京市住宅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体中选。5月组织召开课题开题会,根据开题会建议对调研大纲进行细化,目前正在进行资料收集整理工作。

  第十二项:我委认真开展房屋征收补偿安置调研工作,同时深化研究分析中心城区典型房屋征收项目的补偿安置数据,形成政策统筹思路。初稿形成后,迅速多轮次组织区政府,相关委、办、局及个别项目建设单位进行广泛的专题研讨,持续完善文稿内容,并于五月初形成征求意见稿,五月中旬正式发文征求各方意见,六月初根据反馈意见再次修订文稿形成报审稿。

  今年上半年,我市建设筹集定向安置房30605套。我委积极协调各相关部门,加快推进大兴、房山、昌平、顺义4区对接中心城区棚改安置房项目手续办理。顺义区对接东城区的北汽厂、临河村2个安置房项目、约1万套房源已办理完毕施工登记,其中约8800套房源已开工建设。房山区对接西城区的长阳镇06、07街区安置房项目、约1000余套房源已办理完毕施工登记。

  第十三项:我委会同市规划国土委出台《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简化房屋交易流程的通知》,明确要求购房资格审核时限缩短为1个工作日,取消房源核验和强制存量房资金监管,为兼顾交易安全和办事效率,为房屋当事人提供房屋信息查询和存量房资金托管服务。按照“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便民举措要求,自5月31日起,对于自行成交二手房的,购房人可以网上申请购房资格审核。此项工作已圆满完成。

  第十四项:全面推行施工许可证电子证照,企业通过网络下载253个工程项目的施工许可证电子证照,可以在办公室自行打印、留存相关电子证照。同时,压缩工程施工许可证审批时限,缩至6个工作日,比法定的15日大幅缩减,最大限度地为企业办事提供便利。

  进一步精简审批要件,将施工许可申报材料由原有的13项调整为8项,取消了“建设单位项目资金落实证明文件”“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人防工程施工图备案意见书”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同时不再要求提供“年度投资计划”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直接出具建设单位对政府全过程监督事项书面承诺即可。简化前置条件压缩审批时限。此项工作已圆满完成。

  第十五项:京张铁路北京段正线全长70.3公里,截至2018年4月13日,铁路部门提交的68.3公里征拆红线范围完成全部拆迁工作,进地比例达100%。2018年1月15日,我委向铁路总公司和项目建设单位发函,要求尽快提供沿线车站及站后四电等剩余未提供正式红线的用地范围,截至目前,京张铁路北京段正线沿线车站均取得规划建设用地许可证,37处站后四电方案市规划国土委已批复22处,剩余15处正在征求文物、水务等有关部门意见。我委协调铁路沿线各区政府根据项目建设单位提供的拨地钉桩成果,已启动相关征地拆迁工作。根据市政府隋振江副市长关于加紧电力迁改协调推进的批示精神,我委于2017年8月开始帮助铁路部门协调推进京张铁路涉及的27处高压电力线路迁改工作,并梳理出10处需紧急迁改。截至2018年4月16日,上述10处影响工期的高压电力线路,先后完成迁改,土建工程已进场施工,其他高压电力线路迁改工作正有序推进。

  第十六项:新机场建设方面,按工作预案定期召开建设单位联席会议,督促各建设单位加快推进工程建设进度,加强工程安全质量管理;同时,多次召开施工单位现场协调会,要求各施工单位加大人力物力投入,加大施工现场管控力度,倒排工期,确保按计划完成各项工程建设。二季度已按计划完成航站区室内装修深化设计,基本完成指廊区登机桥钢结构、幕墙施工、行李系统钢平台安装工程。

  第十七项:我委会同市发改委、市政府督查室召开了2018年重点工程部署暨信息系统培训会,全面启动重点工程推进工作。4月16日,我委会同市医院管理局集中梳理安贞医院通州院区等7项重点医院项目,加快推进医疗疏解项目建设。

  第十八项:截至目前,已经发放施工登记意见书19份,确保了国家速滑馆、国家高山滑雪中心、国家雪车雪橇中心、冬运中心综合训练馆、北京冰上项目训练基地、延庆赛区A部分场馆配套基础设施项目等全面开工。我委会同市冬奥指办、延庆区政府等相关部门采用现场协调、集中调度、专班调度等方式密切跟进前期工作,积极协调工程招投标、施工登记、质量安全监督、现场管理、竣工验收等事宜,全力推进冬奥设施顺利实施。

  第十九项:我委积极做好集中处罚权的执法职责梳理整合工作,共梳理建筑市场法律法规规章25部120多条,房管领域32部96条,同时积极推进自由裁量权规范化细化工作,为集中处罚权行使做好各项基础工作。摸清房管领域、房地产市场监管底数,配合市编办进行执法工作调研。按计划与市工商局联合开展房地产经纪机构专项整治工作,专项行动为期半年,通过多部门联合执法、协同配合、精准打击,提升综合执法效能,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认真组织做好北京市建筑业管理服务中心执法人员过渡工作,目前,已经完成自愿报名、筛选、公示工作,并向市人力社保局函告,待市人力社保局组织过渡考试。完成了《关于提请调整部分行政处罚职权分工推进执法重心下移的函》并报送市编办、市政府法制办。

  第二十项:印发了《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京建发〔2018〕165号),全市住建系统启动开展为期两年的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在全市开展《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宣贯活动,邀请住建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安全处参编专家开展专题讲座。印发了《2018年北京市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组织全市住建系统举行“安全生产月”启动仪式、安全生产知识竞赛、安全生产先进个人评活动。组织开展了全国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及“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专题培训会。启动建筑施工安全风险评估试点工作。

  对照《物业企业安全生产自查表》督促各区开展检查,指导企业开展自查工作,及时纠正在自查和整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将安全生产自查纳入专项培训范围,组织项目负责人和企业负责人集中开展培训19场,5900人次参加培训。根据本阶段企业任务完成情况,各区确定检查督导阶段的重点工作和主要内容。

  第二十一项:按照市政府接待办有关会议保障要求,制定施工现场服务保障工作方案,摸排会场及驻地周边200米范围内工地,向各区住建委及参建单位传达相关会议保障要求,要求相关涉会工地在会议保障期间停止明火及土方作业,严格落实封闭式管理。市、区住建委对相关涉会工地加大监督检查频次。印发了《市住建委关于做好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服务保障工作方案及应急预案》《关于做好中央外事工作会议保障工作方案及应急处置预案》。重大活动保障期间利用现场执法和非现场视频系统相结合展开巡查。印发了《关于做好2018年高、中考期间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并联合城管执法局进行夜查。

  第二十二项:配合市环保局下发推广使用符合第四阶段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相关文件。印发本行业扬尘治理专项方案,严格落实施工现场实现工地周边围档、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工地出口两侧各100米路面实现“三包”(包干净、包秩序、包美化)。加大执法力度,对未按要求实现围档、苫盖、喷淋、运输车辆清洗和路面硬化的施工项目,依法查处。建立健全本行业本领域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台账,每季度末收集、汇总施工现场非道路移动机械统计表。截至6月30日,共发布8份通报性文件,对95家扬尘治理不达标的企业进行全市通报批评,其中包含对66家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超标单位的通报,对问题较为严重的11家企业停止在京投标30天至180天,同时移送至有关部门进行处罚。

  第二十三项:我委积极与市发改委、农委对接了解我市特色小镇建设基本情况,制定全年任务落实预案和工作计划,2018年以7个全国特色小镇和台湖演艺小镇为重点推进特色小镇建设工作。配合市发改委完成《台湖演艺小镇2018年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计划》,收集我市7个全国特色小镇现状调研情况,并对调研表中反映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进行汇总。

  第二十四项:我委联合市新农办、规划国土委和财政局研究制定了《北京市农民抗震节能住宅建设工作方案(2018-2020年)》(征求意见稿)。目前正在征求意见中。立项了课题《北京市农村地区公共建筑抗震节能现状调研》,完成课题开题和对相关区公共建筑抗震节能现状的调研,为下一步研究提出农村公共建筑抗震节能改造标准和改造范围提供依据。

  第二十九项:已制定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公共建筑安装建筑中水设施实施方案(试行)》初稿,并发市发改委、市规土委、市水务局征求意见。

  第三十二项: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圆满完成了优化营商环境、放管服改革等各项任务。认真组织落实公服事项动态调整、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对接工作,深入研究加快推进网上审批服务,解决办事群众“两头跑”问题,认真做好清理证明和涉企收费相关工作。持续推进我委政务服务事项进驻政务中心工作,进一步规范我委行政审批服务,同时,邀请第三方特约监督员对综合审批服务处和综合服务中心班子和全体人员开展评估工作。全力做好迎接世行营商环境对北京评价工作,认真做好国家对北京营商环境试评价,并高标准完成我委优化营商环境总结和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材料提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