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将启动医保全国联网

22.12.2016  00:32

  人社部昨天召开基本医疗保险全国联网和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视频会,北京等22个省份申请首批启动基本医疗保险全国联网和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京津冀将被作为关键地区集中攻关。

  人社部副部长游钧表示,要抓住今年年底、明年两会、明年年底三个关键时间节点,突出京津冀、上海、广州等就医集中的关键地区,突出人员备案、系统对接、预付金拨付、社保卡全国通用等关键任务,倒排时间,集中攻关,做好启动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视频会提出了任务目标——2016年底,基本实现全国联网,启动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工作;2017年开始逐步解决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年底扩大到符合转诊规定人员的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结合本地户籍和居住证制度改革,逐步将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和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纳入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覆盖范围。会后,人社部与22个申请首批启动基本医疗保险全国联网和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省份签订了工作责任书,其中北京等10个省份在视频会现场签署了工作责任书。

  人社部和财政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对异地就医的流程、服务等做出了明确规定。社保部门将为参保人员提供方便快捷的结算服务,参保人员只需支付按规定由个人承担的住院医疗费用,其他费用由就医地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按协议约定审核后支付。

  异地就医的待遇是参保人员最关心的问题。跨省异地就医原则上执行就医地支付范围及有关规定。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的起付标准、支付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原则上执行参保地政策。

  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前,应到参保地经办机构进行登记。参保地经办机构应根据本地规定为参保人员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建立异地就医备案人员库并实现动态管理。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出院结算时,就医地经办机构根据全国统一的大类费用清单,将异地就医人员住院医疗费用等信息经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实时传送至参保地经办机构,参保地经办机构根据大类费用按照当地规定进行计算,区分参保人员个人与各项医保基金应支付的金额,并将计算结果经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回传至就医地定点医疗机构,用于定点医疗机构与参保人员直接结算。

  而对于两地的医保基金管理部门来说,一个核心问题就在于异地就医发生的费用应该如何由参保地的医保基金支付给就医地的医疗机构。对此,《通知》明确,跨省异地就医费用医保基金支付部分在地区间实行先预付后清算。部级经办机构根据往年跨省异地就医医保基金支付金额核定预付金额度,预付金额度为可支付两个月资金。跨省异地就医清算按照部级统一清分,省、市两级清算的方式,按月全额清算。

  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局长徐熙在本月12日介绍本市人力社保三年改革成就以及未来的改革方向时表示,今年年底居住在燕郊、在北京参保的人员可实现刷卡就医、直接结算。明年,京津冀三地可以实现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来源:北京晚报  记者:代丽丽) 【编辑:刘文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