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发布商业服务业“十禁”
中新社北京7月28日电 (记者 杜燕)北京市商务委员会28日公布了10项北京在商业服务业发展过程中禁限的内容,包括禁止在城六区新设专门零售市场主体、新扩建仓储业、邮政业以及不符合通用要求的家庭服务等。该委员会主任闫立刚表示,今后还将根据工作的进展调整和完善。
有序疏解非首都功能,是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关键环节和重中之重。闫立刚在28日的一场发布会上表示,根据2014年北京商务领域产业禁止和限制目录和今年有关部门在产业禁止和限制方面的有关要求,商务领域通过禁止新建和扩建以下内容来控制增量,包括:
——禁止新建和扩建商品交易市场设施(符合规定的农产品批发市场以及对城市运行及民生发挥重要作用的项目除外);
——禁止新建和扩建不符合相关布局要求的再生资源回收与批发;
——禁止新建和扩建商品交易市场设施(符合规定的社区菜市场等农产品零售网点及对城市运行及民生发挥重要作用的项目除外);
——禁止新建和扩建未列入相关专项规划的成品油加油站;
——禁止新建和扩建未列入相关规划的区域性物流中心(四大物流基地、口岸功能区、海关特殊监管区或场所除外)和未列入相关专项规划的物流仓储设施(粮食流通设施、城市物流配送节点除外);
——禁止新设从事商品交易市场经营管理活动的市场主体(经营符合规定的社区菜市场等农产品零售网点、符合规定的农产品批发市场以及对城市运行及民生发挥重要作用的项目的市场主体除外);
——禁止在首都功能核心区以及朝阳、海淀、丰台、石景山四区东、西、北四环路和南三环路以内,新建建筑面积在1万平方米以上的批发业商业设施。
——禁止在城六区新设专门零售市场主体(五金、家具及室内装饰材料专门零售);
——禁止在城六区新建和扩建仓储业(规划的城市物流配送节点除外)、邮政业(便民服务、快递配送网点除外);
——禁止在城六区新建和扩建不符合通用要求的家庭服务、不符合卫生规范要求的理发及美容服务、不符合经营规范要求的家用电器修理。
闫立刚表示,京津冀三地商务部门将继续加强协作,对商业服务业发展过程中禁限的内容进行调整和完善,有序推进商务领域不符合首都城市战略定位的相关产业疏解和调整。
据悉,今年上半年,北京各区县已清退、拆除市场60个,营业面积42万平方米;完成市场升级改造10个。(完) 【编辑:曾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