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出台防暑降温详细规定
北京要求在高温情况下为劳动者提供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但有些上百人的建筑工地上每天仅供应一桶绿豆汤,药品只有几盒清凉油。今天上午,北京市安监局发布《工作场所防暑降温技术规范》、《高处悬吊作业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范》、《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导则》等四项地方标准,对夏季防暑降温、高空悬吊作业“蜘蛛人”以及实验室有毒有害化学品等多项内容进行了更为详细的规定。
饮料每人每天不低于2.5升
市安监局职业卫生综合处处长丁大鹏说,2012年6月,国家相关部门发布《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但是仅对防暑降温措施做了一般性的规定,缺乏具体的技术措施规定,有些上百人的建筑工地上每天仅供应一桶绿豆汤,有的是提供开水,药品只有几盒清凉油。
今天发布的《工作场所防暑降温技术规范》延续了以往对于高温天气下作业的时间规定,日最高气温大于等于40℃时,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大于等于37℃小于40℃时,在12时至15时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当日最高气温大于等于35℃小于37℃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另外,新办法对于发放的防暑降温饮料的数量进行了详细规定,要求清凉饮料水温应该在8℃至12℃之间,发放量应不少于人均每天2.5升。防暑药品可配备仁丹、十滴水、藿香正气水、清凉油等。防暑药品供应量以满足实际需要为宜。
去年,本市上调防暑降温费,室内从90元调高到120元,室外从120元调高到180元。另外,原来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规定,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饮料,防暑降温饮料不得冲抵高温津贴。市安监局称,该规定现在依然有效。
4级风“蜘蛛人”停止作业
在城市中,人们经常会看到一些“蜘蛛人”,用绳子或者坐在吊篮中,在高高的建筑物外面擦玻璃,或者进行其他施工。而存在隐患的高空悬吊作业,很容易导致高空坠落引发死亡的问题。
今天对外发布的《高处悬吊作业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从管理机制建设、人员能力、设备器材、作业安全等方面进行了规范。新管理规范规定,风力大于4级时,不应使用坐板式担任吊具作业;风力大于5级时,不应使用吊篮、擦窗机作业。雨雪天不应室外作业。在设备方面,新规范规定,柔性导轨、安全带经过1次坠落冲击后应报废。在作业现场安全方面,施工单位应指派专人在作业现场顶部自始至终监护,控制作业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作业人员还应该配备符合要求的坠落悬挂安全带和安全帽。
百项安全标准全面启动
市安监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李东洲介绍说,今年,市安监局启动了百项安全生产地方标准,主要是解决当前部分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标准不一,或存在空白的问题,建成覆盖北京市所有重点行业的安全生产技术标准体系,指导企业规范安全生产行为的重要技术法规。
今年出台的关于防暑降温、高处悬吊作业等四项地方标准将从今年11月1日开始执行。目前出台的北京市地方标准多是推荐性标准,其中也有一些强制性的规定。市安监局称,对于违反本市地方标准的企业,将要求企业限期整改。(来源:北京晚报 记者:贾中山) 【编辑:曾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