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常中求新 案件查办有突破

17.10.2014  16:59

  经统计,2013年7月至2014年7月,全市共查办一般程序案件618起,包括市级18起,区县600起。从案件类型来看,仍以未附有检疫证明类,未查验、留存检疫证明类以及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类案件为主,分别占案件总量的37.4%、18.6%和12.6%。同时,随着执法能力和办案水平的提升,部分区县逐渐跳出执法惯性,探索办理新型案件,如收购未加施标识生猪的畜牧类案件,将人用药品用于动物的兽药监督类案件,销售自配料、未实行产品留样观察制度的饲料监督类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