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检一分院积极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 不断提升证人出庭工作成效
2006年以来,市检一分院认真贯彻刑事诉讼改革相关要求,以证人出庭工作为抓手,努力在覆盖面、规范化、示范性等方面下功夫,积极适应和推进庭审实质化,共计开展了211件案件316名证人的出庭工作,在强化公诉出庭效果、提升案件办理质量、规范司法行为等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一、加强基础建设,稳步拓展证人出庭工作覆盖面。一是以死刑案件为突破,逐步拓展出庭证人范围。2006年以来,一分院为解决司法实践中证人不出庭、出庭作证难的问题,从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强化公诉出庭效果出发,以死刑案件为突破口,选取危害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案件进行了证人出庭作证工作的初步尝试,并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将证人出庭作证案件的范围逐步延伸至职务犯罪、财产犯罪等我院办理的重大案件,证人范围涵盖了案发目击者、侦查人员、鉴定人及被害人等所有对定罪量刑起关键作用的人员。2006年以来,一分院每年的证人出庭率稳步增长,由3%左右提高到15%以上。二是立足执法办案实际,不断强化应对能力建设。以开展重大案件证人出庭工作为重点,切实强化出庭公诉的应对能力建设,确保出庭的实际效果。一方面,加强庭前沟通,通过电话、约谈等方式,了解证人性格、心理、工作、家庭、经济状况等,针对其出庭顾虑,找准症结,采取不同方法,争取其信任与配合,说服其出庭作证,并提供庭审程序方面的相关指引。例如,对担心经济受损的证人,保证及时为其提供交通、住宿等经济补偿;对担心工作受影响的证人,积极争取其所在单位的协助与配合。另一方面,强化庭审应对,积极开展交叉询问等庭审技巧业务培训,并要求公诉人细化庭审预案,加强对辩方提问及“翻证”、“拒证”等突发情况的预测与应对,掌控庭审节奏,确保庭审效果。三是认真贯彻上级要求,全面推进证人出庭工作。将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上级要求作为推进证人出庭工作的有力抓手。如,《办理死刑案件证据规定》和《非法证据排除规定》出台后,一分院进一步强化了死刑案件证人出庭以及证人出庭规范化等工作;新刑诉法实施以来,针对加强证人出庭工作的相关规定,一分院制定了《刑事案件证人出庭作证工作规程》等规范性文件,促进证人出庭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为积极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一分院又进一步加强了与公安、法院等单位就证人出庭等工作的沟通联络,努力形成推进改革的合力。2012年以来,一分院认真贯彻上述要求,证人出庭作证的平均年出庭率达17%,证人出庭工作趋于规范化、常态化。
二、强化制度保障,积极推进证人出庭工作规范化。一是建立完善外部联动配合机制。以鉴定人、侦查人员为工作重点,进一步加强公、检、法之间的联动配合,全力推进证人出庭工作深入开展。与市一中法、市公安局法制办就推动警察证人、鉴定人依法出庭作证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讨论,形成了《关于警察证人、鉴定人出庭作证的会议纪要》,从明确出庭作证具体情形、规范出庭作证相关程序、完善出庭作证保障机制等方面进一步细化法律规定、加强工作衔接,确保警察、鉴定人出庭工作落到实处。2006年以来,一分院先后形成了《重大刑事案件关键人员出庭作证工作研究》、《警察作证制度论要》、《鉴定人出庭作证问题研究》、《重大刑事案件关键人员出庭作证工作的调研报告》等高质量调研成果,并发表于《人民检察》等知名刊物上,其中部分成果进一步转化成为规范文件被北京市检察机关推广,对促进和推广证人出庭工作起到了积极作用。二是建立完善内部跟踪考评机制。通过设立备案登记簿,对出庭作证的证人类型、证明内容、作证形式、判决采纳情况逐项登记,定期进行数据统计和对比分析,并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开展调研,不断改进工作、完善机制设计。同时,通过庭审观摩、跟庭考核、案件质量考核等方式,从数量、质量、效果三个维度对证人出庭工作进行科学考评,促进证人出庭作证工作的常态化。三是建立完善证人出庭保障机制。2006年以来,一分院从作证风险评估、人身安全保护及作证费用补偿三个方面入手,积极探索有效的证人出庭作证保障机制。如,根据案件性质、证人身份、证言重要程度、保护工作难度、证人关于安全保护的申请与意见等五个方面对证人出庭作证的安全进行风险评估;庭审中,申请法庭用磨砂玻璃遮蔽出庭作证人员外貌,电子示证过程中,对证据中涉及出庭证人身份的相关信息进行技术处理;根据实际支出与合理必要性原则,对证人出庭作证所产生的交通、住宿、就餐等费用进行补偿,并对经济困难的证人根据情况预支部分费用,等等。
三、深化工作成效,不断提升证人出庭工作示范性。一是促进提高公诉案件办理质量。通过开展证人出庭工作,倒逼公诉部门提高案件办理质量和出庭公诉水平。2006年以来,一分院先后针对针对岳某某故意杀人案、杨某某故意杀人案等重大敏感案件或上级督办案件,开展了证人出庭工作,并通过做好庭前准备、强化庭审应对等,实现提升证人出庭效果与强化案件办理质量的有机统一,工作效果得到了上级机关的肯定。二是增强侦查人员证据标准意识。依托开展侦查人员出庭作证工作,促使侦查人员进一步树立庭审证据标准意识,从而将庭审的证据要求传导到侦查环节,促进案件质量的整体提升。同时,通过安排侦查人员旁听庭审,协助公安机关开展业务培训等方式,促进侦查人员转变办案观念,更好地推动侦查人员出庭作证。2006年以来,一分院共组织27名侦查人员出庭作证,罪名涉及贩卖、运输毒品罪、故意杀人罪等,切实帮助侦查人员树立了规范侦查、依法取证的意识,取得了较好的整体成效。三是总结推广证人出庭经验成效。及时总结证人出庭工作,并加强与兄弟单位的相互交流,进一步推广经验成效,共同促进该项工作的规范化发展。如,2012年,市检一分院承办了全国检察机关刑事案件证人出庭作证研讨会,围绕警察、鉴定人出庭、强制证人出庭、证人权利与义务等专题,与专家、学者以及诸多实务工作者进行了深入讨论和交流。在会议召开期间,一分院还就一起贩卖毒品案出庭支持公诉,并向法庭申请由侦查人员、关键证人、专家证人出庭作证,高检院公诉厅及来自全国各省级检察机关主管公诉工作的90多名领导,北京市公安机关、法院、司法局等有关部门130多人观摩了庭审。这是自2006年全国开展证人出庭试点工作以来,检察机关开展的首次全国性证人出庭观摩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