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农机购机补贴新政 个人和组织均可申请
3月24日,湖南省农机局局长王罗方接受红网等媒体专访,对新《方案》进行了解读。他表示,与往年相比,新《方案》主要有多个方面的调整和变化。
农机补贴对象放宽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组织均可申请
例如,按照《湖南省2014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补贴对象为符合补贴条件的农牧渔民、农场(林场)职工、农民合作社和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而根据2015年新出台的《方案》,补贴对象为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含农牧渔民、居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含合作社和涉农企业等)。
“与去年相比,补贴对象拓宽了。”王罗方说。
根据新《方案》,个人既包括农牧渔民、农场(林场)职工,也包括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其他居民;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的界定可与农业法衔接,既包括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也包括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农业企业等。
王罗方表示,补贴对象范围拓宽,主要是考虑到随着城镇化快速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步伐加快,目前从事农业生产的主体不仅仅是农牧渔民,越来越多的农业生产任务为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承担;而就实际情况来看,目前农民只是一种职业划分,很难再从居住地和户籍上区分。更主要的是,由于农业机械的专用性,无论谁购买农机,都只能用于农业生产。因此,补贴对象的拓宽,更好地保障了补贴的政策导向作用和公平性,提高了农机使用者的积极性。
取消申请购机补贴指标环节更便民利民
为了使农机补贴政策更加公平公正、便民利民、保障资金安全,新《方案》还突出了市场化机制的引导,包括由生产企业自主确定经销商、补贴对象自主购机、补贴产品实行普惠制、取消血防区特殊补贴政策、补贴品目与推广目录脱钩等。
此外,通过就近办理、补贴公示与核机审批和申请结算同步进行,缩小重点机具复核范围,将集中分批审批改为实时逐个审批、将按季分批结算改为按月滚动结算等政策,缩短办理和补贴发放时间,开展“一站式服务”,更加便民。
按照以往的规定,希望领取购机补贴的个人和组织,必须在先到补贴受理点申领指标购机,再购买农机,然后再到补贴受理点申请补贴,至少要去补贴受理点跑两趟。
新《方案》规定,申请补贴人可在补贴受理点和经销点就近录入补贴申请。申请补贴台数和补贴总额在本方案规定限额内的无须审批,补贴信息系统自动审核通过。申请补贴台数和补贴总额超过本方案规定限额的,按文件规定审批通过。
申请通过后,申请人可在全省范围内自主选择经销商购买补贴机具。经过审批和公示等环节,申请人即可领到补贴。
因为减少了申领指标环节,补贴流程更加简便,申请补贴人申办补贴只需到补贴受理点去一趟,减少申请补贴人申办补贴奔波的次数,节约了时间。
首次明确补贴对象的责任确保资金安全
值得注意的是,新《方案》还通过进一步明确了所有参与主体的权利和责任,首次明确了补贴对象的责任,要求对所有参与主体进行警示教育和违规风险提示,按照诚实守信的原则要求生产企业经销商和补贴对象签订承诺书,对具体承办补贴的操作员、核查员和审批员实行“授权办理、实名操作、个人负责”的责任机制,压缩了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取消了行政成本高和难以监管的补贴机具品目等。
根据新《方案》,湖南将继续在全省范围内推行本省首创的“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的补贴操作模式。
“我们希望通过改革创新和完善制度,实现‘操作更规范、办理更便捷、资金更安全、政策更高效’的目标。”王罗方说。
3月24日当天,湖南省农机局还举办了2015年农机购置补贴培训班(第一期),对长沙、常德等四市各级农机部门主要负责人和部分工作人员进行了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