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租赁的探索与实践

10.03.2015  17:25
      导读:解决当前农机水平普遍落后的问题,金融租赁既有资金优势,又能够实现市场化的资源配置,不失为一个有效手段。

金融租赁在我国的发展处于起步阶段,随着经济结构调整不断推进,金融租赁作为提升社会金融服务体系的重要手段之一,受关注程度不断提升。人们在提起金融租赁时,首先想到的往往是飞机、船舶、大型设备,对与农业相关的金融租赁领域还比较陌生。2015年初,中央“一号文件”发布,连续12年锁定“三农”,并强调鼓励开展大型农机具融资租赁试点,这为金融租赁公司带来了重要的发展机遇。

金融租赁服务“三农”的切入点

与传统租赁相比,金融租赁以融通资金为直接目的,以技术设备等资产为租赁物,以经济法人—企业为承租人,具有非常浓厚的金融色彩;与银行信贷相比,金融租赁与特定租赁物紧密结合,资金流向扎实可控,具有非常显著的融物特性。形象来讲,金融租赁的业务模式就像DNA的双螺旋结构,资金与物权的流动彼此独立,却又相辅相成。

从行业属性可以看出,开展金融租赁业务,找准租赁物是关键。对照农业特点,想要实现金融租赁有效切入,大型农机具成为租赁物的不二选择。但是与交易额动辄千万元甚至上亿元的飞机、船舶、大型设备租赁相比,以收割机、拖拉机为租赁物的农机租赁仍然难掩“先天不足”。农业机械单台价值低,折旧折损率高,购置、经销几乎不存在准入门槛,用户分布极为分散,管理半径大,运营成本高,二手交易市场不成熟,实现产业整合和规模效应难度极大。此外,我国农村金融市场信用基础薄弱,农户金融意识淡薄,信用观念不强,加上对失信者缺乏有效的惩罚机制,一些消极还贷、恶性违约事件时有发生。多年来,以支农为主的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率始终排在各类金融机构之首,从侧面上也反映出农村金融生态环境还比较薄弱。这也给金融租赁服务“三农”的风险控制带来了不小考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