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家烈马未驯化 摔伤游客把钱搭
随着京郊游项目的不断丰富,骑马游玩项目在郊区乡村游中备受一些游客喜爱。可是,不是什么马都能用来经营骑行的。延庆县农民陈某,拿自家用于干农活儿的马,擅自经营骑马游项目,使游客杨某摔成了骨折,并将陈某告到了法院。昨天,延庆县法院一审判决延庆农民陈某赔偿游客杨某4万元。
“本想用这马挣钱,没想到,反要搭进去这么多钱。”说起自家惹祸的马,陈某后悔不迭。陈某原本以务农为生,养了一匹马用来干农活儿。3年前,他改开农家院,马没了用武之地。他家距京西草原不远,常有游客到此骑马玩,他就将自家的马送到宋某开的马场寄养,不时介绍游客去骑马。去年10月,陈某带游客杨某骑马时,马突然尥蹶子,杨某摔下马,导致右胫骨平台骨折,经手术治疗才康复。
杨某认为,陈某作为马主人、宋某作为马场主人,没有为游客提供合格的马匹和必要的防护设施,应负赔偿责任,将两人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其各项经济损失共8万余元。陈某觉得,杨某骑马不慎摔落,他自己也该负一定的责任。
延庆县法院经审理认为,陈某作为马匹饲养人和管理人,其饲养的马造成杨某摔伤,且杨某摔下马是由于马尥蹶子,不能证明杨某所受损害系自身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陈某应承担侵权责任;宋某作为马匹代管人,在陈某牵马交与杨某时,即不再承担管理人的责任,故判决陈某赔偿杨某4万余元。
骑马摔伤的并非杨某这一例。“今年以来,我一人就审了2起骑马摔伤案。”房山区法院法官卢涛说,这些案件大多发生在缺乏专业保护的非正规骑马游玩经营点。遗憾的是,目前本市尚无这方面的专门法规或行业条例,仅《北京市等级旅游景区安全管理规范》(释解)等相关条例中规定,在景区内开展骑马等特种旅游项目,应制定内容详细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提示手册。
事实上,并非所有的马都适合用来经营骑马游项目。从事马术训练的资深人士周丁说,未经训练的马在陌生人骑乘时,容易发生惊马。正规马场会把马分为不同类别,建立马匹繁育谱系,驯马师对马匹进行专业训练后,选出其中性情温和、不易受惊的马用于经营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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