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补贴“三合一”:谁种粮多 优先受益
农业补贴,被农民称为“及时雨”。2004年起,国家先后实施了农业三项补贴,鼓励农民多种粮,助力农业生产。从2015年看,国家共拨付三项补贴资金1434亿元,可见支持力度之大。
然而,随着农业农村的快速发展与深刻变化,土地集约化经营已成大势所趋。在多数地方,三项补贴已经演变成农民的收入补贴,一些农民即使不种粮或者不种地,也能得到补贴,而从事粮食生产的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却较难获得除承包耕地外的补贴。
“可以说,三项补贴政策效应在递减,政策效能也在逐步降低。增强农业补贴的指向性、精准性和实效性,加大对粮食适度规模经营的支持力度,迫切需要完善三项补贴政策。”财政部财科所副所长白景明说。
2015年5月,财政部、农业部选择安徽、山东、湖南、四川和浙江等5个省,由省里选择一部分县市开展三项补贴改革试点。将三项补贴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
“在试点中,将80%的农资综合补贴存量资金,加上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和农作物良种补贴资金,用于耕地地力保护;20%的农资综合补贴存量资金,加上种粮大户补贴试点资金和三项补贴增量资金,按照全国统一调整完善政策的要求支持粮食适度规模经营。”财政部介绍。
“也就是说种粮多的,优先受益。”白景明说,这次调整完善农业补贴政策,国家对农民的总体支持力度不降低,但对不同粮食种植规模和经营方式农户的补贴有所调整,重点向粮食适度规模经营主体倾斜,以不同方式鼓励不同形式的适度规模化经营。
事实上,包括农业补贴资金在内的涉农资金整合,一直是近些年财政支农的改革重点,避免财政支农过程中零敲碎打、平均用力。
今年中央一号文件中明确,发挥规划引领作用,完善资金使用和项目管理办法,多层级深入推进涉农资金整合统筹,实施省级涉农资金管理改革和市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改进资金使用绩效考核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