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警察罚黑车 涉嫌敲诈被公诉

27.05.2015  19:01
  据公诉机关指控,2014年9月到2015年1月,被告人王某某在北京市某地附近分别多次租乘孙某某、李某某等十三人驾驶的非正规出租车,将被害人骗至交通执法站门口,冒充交通执法工作人员,以对被害人处罚为由进行要挟,敲诈勒索被害人人民币共计人民币22900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王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充交通执法队员身份,使被害人产生恐惧心理,敲诈勒索他人钱财,数额较大,应当以敲诈勒索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因此向法院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6月2日(周二)上午9时,在延庆法院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责任编辑:程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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