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冒充交通执法员 钓鱼敲诈滴滴司机

21.01.2016  16:41
  被告人张某通过“滴滴软件”叫车,到站后自称交通执法人员,对车主罚款,连续三天敲诈三名车主,后车主报警,张某被警方查获。公诉机关以张某涉嫌招摇撞骗罪将其诉至法院。

  公诉机关指控称:2015年10月24日15时许,被告人张某通过“滴滴软件”乘坐张某某的汽车从呼家楼到顺义,在后沙峪苏活小区附近,张某冒充交通局工作人员,谎称正在钓鱼执法,要对张某某非法运营的车辆进行罚款,按照正常标准应收取罚款1-2万元,但私下解决的话,价钱可以再商量。司机张某某听后心生怯意,要求私了,但身上只有100多元,后来到五里仓附近一个ATM机取款,共给付张某430元。被告人张某得逞后,连续两天以相同的方式骗取宋某1900元、谷某600元。在谷某要求张某出示工作证,张某拒绝,谷某察觉被骗后报警。张某于2015年10月26日经电话传唤后到案。

  本案定于2016年1月29日9:30在顺义法院第14法庭公开开庭审理。 责任编辑:刘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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