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退人员平均养老金提至3355元

16.03.2015  17:43

 

  2015年1月1日起,北京市对228万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进行连续第23次上调。调整后,企退人员养老金每月人均增加305元,平均养老金水平将提高到每月3355元。

  市人力社保局发布了2015年本市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有关负责人介绍,此次调整,按国家确定的原则,采取挂钩调整、定额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调整办法,对企业高龄退休人员适当提高待遇水平。其中,包括两项普调政策,以及特定群体的三种特殊倾斜政策。

  这次调整从2015年1月1日起执行,1月、2月增加的养老金将随3月份养老金同时补发到位。

  此次调整的人员范围是,2014年12月31日前,经批准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不含机关、财政全额供款和差额供款事业单位中执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费计发办法和调整政策的劳动合同制工人。

  据了解,本市自1994年建立了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制度,这是第23次连续调整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将惠及本市228万企业退休人员。

  此外,在全面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同时,本市还相应提高了企业退休、退职、退养人员最低养老金标准。调整后,上述三类人员的生活补助费最低标准分别为每月1609元、1464元、1331元。参加此次调整的企业退休、退职、退养人员,调整后不足上述最低标准的,将对应补足到最低标准。

  调整方案第一部分:两项普调政策

  普调1:按缴费年限

  缴费每满一年每月增3.5元

  按照养老保险多缴多得的原则,今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将按照与缴费年限挂钩普遍增加基本养老金。

  根据规定,缴费年限满10年及其以上的退休人员,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3.5元,保障多缴多得原则的落实。同时对于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一次性增加35元;对于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一次性增加52.5元。上述增加额度与往年保持一致。

  普调2:按绝对额调

  向低收入群体适当倾斜

  今年本市在按照绝对额调整的同时,还采取了定额调整办法。由少到多的绝对额标准逐渐加大倾斜力度,特别是向低收入群体适当倾斜,保障了待遇水平偏低的人员能够适当多增加基本养老金。

  本市将退休人员2014年年底前的基本养老金由高到低划分四档,分别是4550元(含)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100元;3550元(含)~4550元之间的每人每月增加120元;3050元(含)~3550元之间的每人每月增加140元;3050元以下每人每月增加160元。记者发现,今年本市按绝对额普遍增加的幅度提升了不少,去年四档增加额分别是60元、70元、100元、150元。

  市人力社保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为了兼顾公平,针对少数退休人员按绝对额调整养老金后低于下一档的,还将进行差额补足(见图表1),以避免临界点以上的部分人员被“反超”。

  举例:1.企退人员王某全部缴费年限为34年,2014年12月的养老金为3800元/月,按照普调1和普调2调整标准,应上调34×3.5+120=239元,由于他不存在临界问题,所以调整后月养老金为3800+239=4039元。

  2.企退人员李某全部缴费年限为32年,2014年12月的养老金为3060元/月,按图表1的第三档标准,应上调140元,按绝对额调整后共3200元。

  同样,缴费年限为32年的企退人员张某,2014年12月的养老金为3045元/月,按图表1的第四档标准,应上调160元,按绝对额调整后共3205元。

  针对上述情况,由于此项调整后张某反超了李某,因此根据政策,再对李某进行差额补足,使他达到第四档的最高额3210元。在按绝对额调整中,李某实际每月增长的养老金是150元,再加上按缴费年限调整(3.5×32=112),实际每月共增加养老金262元,调整后为3322元;张某调整后为3045+3.5×32+160=3317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