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增至470元

16.03.2015  17:43

  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发布了2015年本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障相关待遇标准调整方案。自2015年1月1日起,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增加40元,福利养老金增加35元。

  调整后,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将从目前的每人每月430元提高到470元,增长幅度为9.3%;城乡居民老年保障福利养老金则从目前的每人每月350元提高到385元,增长幅度为10%。此次调整从今年1月1日起执行,1月、2月增加的养老金将在3月底之前补发到位。

  自2011年起,本市建立了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和福利养老金的正常调整机制,今年是第5年第6次调整待遇标准。

  市人力社保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此次城乡居民养老保障待遇调整,预计今年当年受益人群达90.7万人,其中享受福利养老金48.7万人,享受居民基础养老金的42万人。此次待遇调整所需经费均由财政负担。

  调整方案第二部分:三项倾斜政策

  特殊调整1:80岁以上月增160元

  针对本市退休时间早、年龄偏大的退休人员,为了进一步提高他们的基本生活水平,自2007年起至今,本市在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时均向高龄退休人员适度倾斜。

  何为高龄?今年针对的是2014年底之前已经年满65周岁及以上的退休人员,在按照上述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进行调整后,再次享受到100元至160元四个档次的倾斜政策,最高档为80周岁以上的,每人每月再增加160元(详见图表2)。

  举例:1.企退人员赵某缴费年限为40年,2014年12月年满68周岁,基本养老金为每月3400元。调整后,月增加380元,共3780元。

  计算方法:3400+3.5×40(按缴费年限增加)+ 140(按绝对额增加)+100(高龄)=3780元

  2.企退人员刘某已满80岁,缴费年限为40年,调整前基本养老金为每月3900元。调整之后,每月增加420元。

  计算方法:3900+3.5×40(按缴费年限增加)+120(按绝对额增加)+160(高龄)=4320元

  特殊调整2:享100%退休待遇老工人至少增480元

  今年本市继续单独调整新中国成立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退休待遇。按照国家规定,新中国成立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可享受100%退休待遇,目前本市这类人员年龄普遍在80岁以上。

  本市对这部分老工人的基本养老金调整标准也是历年都高于其他退休人员,此次仍将按往年办法,以参加革命工作时间进行调整并适当加大调整力度,即1937年7月7日至1945年9月2日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500元;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480元。

  从整体计算,在上述两档标准的调整基础之上,他们还享受高龄退休人员的倾斜政策,本次调整普遍增加640元以上。

  特殊调整3:企退军转干部至少涨至3355元

  北京市还将保证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原工商业者、高级专业技术人员调整后不低于全市养老金的平均水平。按照缴费年限增加基本养老金和按绝对额增加基本养老金后,上述人群中基本养老金低于调整后全市养老金平均水平3355元/月的,补足到平均水平。同时,在2014年底之前已经年满65周岁及以上的高龄退休人员,还享受高龄退休人员的倾斜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