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22.08.2017 17:36
本文来源: 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东城、西城区住房城市建设委,开发区建设局(房地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涉及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京政办字〔2017〕22号)及市政府法制办《关于做好“放管服”改革涉及的本市规范性文件清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京政法制函〔2017〕370号)的要求,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创造力,我委对2017年6月30日前由我委制发的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
经过清理,决定废止《关于印发<关于培育和发展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若干规定>的通知》等106件规范性文件。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决定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7年8月14日
本文来源: 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2.08.2017 17:36
延庆工商分局完成“放管服”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按照市局、区法制办关于做好“放管服”规工商局
关于加强我市2017年度公共建筑电耗限额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
京建发〔2017〕360号 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委,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我委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放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