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排球运动管理中心关于举办第一届北京市业余排球联赛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团体:
为响应北京市振兴“三大球”战略的号召,促进北京排球事业发展,丰富北京市业余排球群体活动,激发广大群众对排球的热情,北京市排球运动管理中心将于2015年9月至10月举办第一届北京市业余排球联赛。现将通知发布如下:
一、比赛名称 : 第一届北京市业余排球联赛
二、主、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北京市排球运动管理中心
承办单位:北京市排球运动协会
三、比赛时间: 2015年9月12、13、19、20日,10月11日
四、比赛地点: 北京汽车光彩体育馆
五、比赛报名:
(一)网上报名:
登陆北京市业余排球联赛公共邮箱([email protected] 密码bjsyypqls2015)自行下载报名表,将电子版报名表、球队集体照片、球队简介(200字以内)及球队每名成员的2寸照片(照片以队员姓名命名)各一张,发送至组委会指定邮箱([email protected])。
(二)现场报名:
参赛队须提供纸质报名表,所有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保险证明、健康证明。
(三)参赛费用:
比赛报名费800元,保证金600元,于现场确认报名时交至组委会。赛后如无处罚保证金将全额退还。
(四)报名时间:2015年8月18日-31日 10:00-17:00
六、联系方式:
现场报名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光彩北路4号北京市排球运动管理中心119室
组委会邮箱:[email protected]
联系电话:010-67215550转6121
010-87862375
北京市排球运动管理中心
2015年8月17日
附件:1. 第一届北京市业余排球联赛竞赛规程
第一届北京市业余排球联赛竞赛规程
一、竞赛项目
业余排球联赛,本次比赛不设组别限制,按报名先后顺序,限报24支队。
二、竞赛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5年9月12、13、19、20日,10月11日
地点:北京汽车光彩体育馆
三、参加办法
(一)报名人数:每队可报领队1名、教练员1名、队员8-14人(报名队员低于8人不允许参赛,领队作为队伍赛风赛纪责任人之一)。
(二)参赛资格
1、比赛不设性别限制,参赛运动员年龄需65周岁以下(1950年9月12日后出生)。参赛队伍人员可男女混合报名参加,但每队运动员不能穿插另一支球队参赛,一经发现取消参赛资格。自定义队伍名称,但不得出现符号及敏感词汇等,在领队会上抽签确定编号参赛。
2、比赛为业余比赛,所有在国家体育总局排球运动管理中心注册的现役运动员,各大院校的排球项目特长生、特招生均不得报名参赛。
3、教练不得兼参赛运动员。
4、退役年限不足5年的专业运动员不得报名参加本次比赛,退役年限超过5年的专业运动员每队场上最多1名。退役女运动员及45岁以上退役男运动员不受本条限制。
5、所有运动员必须持第二代身份证参赛。
6、所有队伍在领队会上必须签署健康安全责任担保书,并出具参赛运动员意外伤害保险证明。
7、报名结束后对参赛队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日。对被举报的运动员将进行第二次核查,如举报情况属实,将取消该运动员参赛资格。
四、报名
(一)由北京市排球运动管理中心发布比赛通知,各参赛队通过公共邮箱自行下载报名表格([email protected] 密码bjsyypqls2015)。纸质版送交组委会。将电子版发送至组委会指定邮箱,各队须提供全队集体照片、球队简介(200字以内)及球队每名成员的2寸照片(照片名称为每名队员姓名)各一张发至组委会指定邮箱([email protected])。
报名截止日期:2015年8月31日17:00前
(二)确认名单:报名表名单姓名信息需与身份证一致。由组委会确认参赛资格。
(三)参赛队必须在报名表标注队长C和自由人L。(如果队伍没设自由人的话,可不标注自由人L)
(四)运动队参赛时需携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每场比赛由组委会工作人员核查上场队员资格。
(五) 比赛报名费800元,保证金600元。保证金比赛后如无处罚将全额退还。
五、竞赛办法
比赛采用先分组单循环,前十六名分区淘汰,前八名进行交叉淘汰的比赛方式
(一)赛制:
第一阶段(分组单循环):根据抽签将参赛队分为A、B、C、D四个小组,A、B组为上半区,C、D组为下半区。每个小组前四名进入第二阶段。未出线队伍并列第十七名。
第二阶段(分区淘汰):上、下半区分别进行交叉淘汰赛。各区前四名进入第三阶段,负队并列第九名。
第三阶段(排位赛及决赛):前八名进行排位赛。5-8名排位赛对阵:前八名交叉负队分区进行比赛。胜队与另一区决5、6名,负队决7、8名。决赛对阵:前四名交叉负队分区进行比赛,胜队与另一区决1、2名,负队进行3、4名比赛。
(二)比赛计分办法
1. 比赛采取3局2胜制。第一、二局采用25分制,比赛结果为1:1时,进行决胜局,第三局15分制,每局比赛领先2分为获胜。
2. 计分方式:比赛结果为2-0时,胜队积3分,负队积0分;比赛结果为2-1时,胜队积2分,负队积1分。积分高者排名在前。
3. 当积分相等时,决定名次顺序为: 1)胜场;2)C值;3)Z值。
4. 当两队Z值相等时,两队间比赛胜者排名在前;当三队或三队以上Z值相等时,则仅在该几队之间依次按照上述第2条决定名次办法 1)、2)、3)决定。
(三)比赛采用中国排球协会审定的《2013-2016排球竞赛规则》。
(四)比赛用球:MIKASA MVA200。
(五)比赛网高2.30米,网两端高度一致且高度不超过±2公分。
(六)参赛队至少备有一套统一式样的比赛服(自由人服装与其他队员有明显颜色差异),且号码清晰并与报名表人员号码一致,违反规则者不能参赛。
六、违规处罚
1.所有参赛队运动员只可代表一支球队报名参赛,如代替其他队伍参赛,一经发现取消该运动员参赛资格,所代替的比赛按0:2负计。
2.比赛中领队、教练员、运动员应遵守比赛规则,比赛中如出现辱骂裁判、对手,打架斗殴等情况,立即取消参赛资格,扣除全部保证金。
3.规定比赛时间开始15分钟后参赛队员未齐或参赛队未到达者按该场比赛弃权处理,对于比赛弃权的运动队,给予每弃权1场罚款100元的处罚,弃权3场以上者取消比赛资格,扣除全部保证金。
4.组委会每块场地提供10个训练用球,各参赛队每场比赛网上热身后应全数收回,如出现丢失,该场次比赛队每队每球扣除200元保证金。
七、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获得前三名的队颁发奖金、奖杯、奖牌及纪念品。
1.冠军奖励:人民币3000元、冠军奖杯、队内每人一枚冠军奖牌
2.亚军奖励:人民币2000元、亚军奖杯、队内每人一枚亚军奖牌
3.季军奖励:人民币1000元、季军奖杯、队内每人一枚季军奖牌
(二)其余全部参赛队均颁发比赛成绩证书及纪念品。
(三)前八名比赛每场设优秀运动员评选,由北京市排球运动协会授予认证的北京业余排球精英称号。
(四)前三名按人员比例获得由北京市排球运动协会授予认证的北京市业余排球指导员证书。
1.冠军:授予8名队员北京市业余排球指导员证书
2.亚军:授予5名队员北京市业余排球指导员证书
3.季军:授予2名队员北京市业余排球指导员证书
(五)前八名队伍均有机会在该年度中国排球联赛光彩赛区中进行垫场比赛。
八、裁判员
由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中心选派一级以上裁判员执裁,由选派的国家级以上裁判员担任比赛监督。
八、其它事项
(一)现场提交报名表时须提供所有领队、教练、队员身份证复印件各一张、参赛队员保险证明,与费用一并交至组委会。
(二)未尽事宜将另行通知。
(三)本次比赛最终解释权归北京市排球运动管理中心所有。
十、联系方式
确认报名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光彩北路4号北京市排球运动管理中心119室
组委会接收电子报名材料邮箱:[email protected]
联系电话:010-87862375
010-67215550-6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