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环境保护局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共青团北京市委员会 关于组织申报第四批北京市生态环境 教育基地的通知
京环发〔2018〕14号
各区环保局、教委、团委: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号)、《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和《全国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纲要(2016—2020年)》的要求,本市计划在2018年组织第四批生态环境教育基地申报、命名工作。请各区按照《北京市生态环境教育基地申报和命名管理办法》(附件1)安排相关单位开展生态环境教育基地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自愿申报、择优推荐”的原则,参照《北京市生态环境教育基地申报和命名管理办法》,积极组织辖区内条件成熟的单位做好生态环境教育基地的申报工作。
二、申报材料包括:《北京市生态环境教育基地申报表》(附件2)一式三份,反映申报单位创建情况、环境资源、环保特色及开展生态环境教育活动的图片、影像资料等。
三、请于2018年8月1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加盖公章后报送至北京市环境保护宣传中心(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67号 100089),并将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特此通知。
附件:1. 北京市生态环境教育基地申报和命名管理办法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共青团北京市委员会
2018年7月19日
(联系人:宣传中心 丁 威;联系电话:826550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