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大兴公路分局2016年路网与应急处置系统运维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招标人为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大兴公路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北京市公路养护管理及路政巡查系统(二期工程)—北京市公路路网管理与应急处置系统” 是基于交通运输部、北京市交通委的交通信息系统建设的总体架构,以公路网为对象,以公路业务管理为核心、以公众公路出行需求为导向,在北京市交通委路政局信息化建设的基础上,重点考虑路网管理与应急处置的需求,开发了公路路网管理与应急处置、公路路政巡查及综合信息管理、公路养护综合信息管理、以及面向公众的公路信息服务;实现了路政局、公路分局公路路网高水平的日常运行管理和高效的应急处置,为公众提供了安全、便捷、畅通的公路出行服务,为全国省级公路路网管理和应急处置系统建设提供示范。
随着北京市路政局外场设备建设的日益增加,系统的使用与路政局本身业务结合越来越紧密,系统的运维工作成为了保障系统稳定运行的必要手段。
招标范围:大兴公路分局路网管理与应急处置系统平台及应急值守、路网外场采集与发布设备及基础、外场设备低压电路、移动车载或手持监测设备维护服务。
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包。
服务期:366日历天,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6年 12 月 31 日。
3.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3.1投标人须具备如下条件:
3.1.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取得独立注册法人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应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通信、监控、收费综合系统工程分项资质,或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二级及以上资质,或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证书壹级。
3.1.3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1.4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合格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电工或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人员(如项目经理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可不再单独填报电工。);
3.1.5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1.6投标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1.7投标人不得与本项目咨询服务单位及其附属机构有任何直接和间接的联系;
3.1.8投标人必须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
3.1.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参加。
3.1.10 投标人须具有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2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1月 16日至2015年11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等上述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到北京逸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中路甲12号A309室)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一律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5年12月10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北京市丰台区潘家庙222号(北京市道路工程质量监督站内)北京市交通建设招投标服务中心。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和《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大兴公路分局
地 址:北京市大兴区林校北路6号
邮 编:102600
联系人:叶宗银 王宇
电 话:010-69222861
传 真:010-69221349
招标代理:北京逸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中路甲12号A309室
邮 编:100176
联系人:吴宁、付楠
电 话:010-67806597
传 真:010-67806597
监督电话:(010)69222861